6月19日晚上11點左右,在義順5道第102座7-Eleven便利店中,竟然有一名16歲的青年遲到走進了店面,搶走了店員230元現金。
3天之後,警察在義順中心將這個男孩逮捕了。
最近新加坡也不知道怎麽回事,越來越多年輕人搶劫,而且動不動就拿刀,動不動就動拳頭。
例如發生在上個月,就有一名也是16歲的男孩深夜約了一名新加坡安哥出來,說要買他那台價值4000元新幣的二手單反,可是就在安哥耐心地給他解釋著用法用途時,男孩突然就給安哥來了一拳,然後就趁機偷跑。後來幸虧還有路人相助,一起追逐男子,把他逼向了死胡同才把他捉獲。
而去年也是,兩名23歲的年輕人,持刀到一報亭搶劫,當時其中一個人亮出一把25公分長的刀子,威脅著店員不能動。而另外一名則在搜刮店內的現金以及昂貴有用的物品,總共掠走4522元。臨走的時候,這小子還威脅店員說,已經記住了她的名字,要是她敢報警,一定會殺了她~隨機兩人走了之後,店員馬上報警,而這兩個人後來也被判坐牢3年,鞭12下!
對于這些犯事的青少年,可別以爲16歲不用接受鞭刑的處罰!
根據新加坡青年觸犯刑事法典第394節條文,搶劫時致傷他人罪名一旦成立,可被判坐牢至少5年,最長20年,及鞭打至少12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