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網上有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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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看似挺年輕的書包男,在榜鵝路上非法騎電動滑板車。要知道,新加坡法律規定,電動滑板車、電動自行車這些設備只能在人行道上行駛,在公路上行駛是不合法的。
可是這違法騎車也就算了~居然超車,這是拿電動滑板車跟轎車羅厘比速度與激情的節奏嗎?
從網上瘋傳的那個30秒視頻中,電動滑板車就已經超越了一部轎車和羅厘,而其中,轎車的速度是從每小時9公裏增加到每小時40公裏的速度,電動滑板車居然都能輕松超越~注意,是輕松超越~也就是說,它的時速起碼超過40公裏!
而且後來,這電動滑板車爲了超羅厘,還隨意變換車道,先是從第二條車道改到第一條車道,隨後又回到第二條車道,跟著超越前方的羅厘~感覺就把馬路當成自己家……
要知道,電動滑板車車速那麽快,不僅對自己造成一定的危險,同時也對他人造成危險。在去年的9月份,一位53歲的家庭主婦就是因爲被電動滑板車撞倒了,需要進行腦補手術。
另外,去年1月到9月期間,新加坡陸交局已經發放了超過1400封通知書給不符合規範的電動自行車駕駛者,並表示,大多數的違規行爲都是因爲危險高速駕駛,車速達到70公裏每小時!!!
事實上,新加坡有法律規定,電動滑板車、電動自行車這些設備只能在人行道上行駛,在公路上行駛是不合法的。而任何人使用不符合標准的車輛,最高罰款2000新元或者監禁最多3個月。如果再次被發現,將被罰款最高5000新元或者監禁最多6個月,使用的車輛也將會被沒收,協助調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