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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正考慮修法懲治通過互聯網針對婦女和孩童的性犯罪,加強現有的性犯罪懲戒措施。
這是內政部爲進一步幫助性犯罪案件受害者,明年將采取的系列措施之一。內政部長兼律政部長尚穆根昨天在面簿貼文中也透露,當局還將檢討現有針對婚內強奸(marital rape)的措施。
政府上一次針對婚內強奸修法是在2007年。目前,婚內強奸只在“有限情況下”視作犯罪。尚穆根表示,政府會在這方面“看看能不能再多做一些工作”。
內政部也將修法改進性犯罪案件中盤問受害者的程序,以及受害者如何在更安全的情況下出庭供證。
這是內政部繼今年2月爲更好維護性罪案受害者尊嚴而宣布進行一系列檢討後,朝落實相關政策再邁步。政府當時在檢討中考慮增設的措施包括:改善盤問機制,確保受害者受到尊重;在受害者報案時就禁止泄漏身份,不是等到上庭供證時才發限制令;所有受害者一律清堂審訊;在庭上設置屏障,避免受害者因看到被告而感到恐慌。
每年的11月25日是國際消除對婦女暴力日,聯合國發起爲期16天的活動,旨在提高全球對暴力侵害女性的認識,並推動積極變化。尚穆根借這個特別的日子指出,新加坡自50多年前就積極維護女權,1961年通過的《婦女憲章》便是1959年自治政府上台後最早通過的法律之一。
除了提供法律保護,本地當時具標志性的措施還包括爲婦女提供受教育、獲得醫療服務和就業等機會。
(信息來源:新加坡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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