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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標新局日前修改保護消費者(安全規格)條例,以更有效地管制市面上的新産品,新條例昨天(1月15日)起生效。
根據標新局的公告,在新條例下受管制的産品類別擴大,涵蓋新産品如卷發器、直發器和修發器。這些産品往後須有安全標志(SAFETY Mark)才能在本地出售。供應商有一年的時間,即必須在明年1月14日之前確保産品符合新條例。
在之前的保護消費者(安全規格)條例下,共有45種家庭電器、電子及煤氣器材被列爲受管制産品。這些産品都須向當局注冊、符合相關條例及貼上安全標志才能在本地出售。
標新局發言人說:“繼海外媒體報道一些直發器、修發器和卷發器因安全問題被召回後,標新局對市面上多款直發器等進行測試,發現有一些不符合安全標准。相關供應商已停止銷售這些不合格産品,或是修補其中缺陷。”
條例修改後,受管制産品的名單也簡化。當局把過時的産品除名或重新歸類,使名單從45類産品減至33類。這包括將音響産品及激光影碟等重新歸爲“音響與錄像産品”、將已過時的錄像帶播放機和流動分離式冷氣機從名單中除名等。
此外,受管制産品也采取分級框架,存在不同風險的産品將有不同評級。被評爲低風險的受管制産品,往後只須供應商提供符合性聲明就能登記貨物。這與之前須由第三方合格評定機構發出合格證書才能登記貨物的做法相比,可幫助商家省時省錢。
另外,經修改的合格評定條例,也讓從歐盟進口産品的本地供應商,在選擇歐盟合格評定機構測試産品時更靈活。
(信息來源:新加坡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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