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新局文告說,在新條例下受管制的産品類別擴大,它們涵蓋新産品如卷發器、直發器和修發器。這些産品往後要在本地出售,須貼上安全標志(SAFETY Mark)。供應商有一年的時間,即必須在明年1月14日之前確保産品符合新條例。
鄧華貴 報道
在本地出售的卷發器、直發器和修發器,今後必須貼有安全標志才能在市面上出售。
標新局修改保護消費者(安全規格)條例,以更有效地管制市面上的新産品,新條例昨天(1月15日)起生效。
根據標新局文告,在新條例下受管制的産品類別擴大,涵蓋新産品如卷發器、直發器和修發器。這些産品往後須有安全標志(SAFETY Mark)才能在本地出售。
供應商有一年的時間,即必須在明年1月14日之前確保産品符合新條例。
在之前的保護消費者(安全規格)條例下,共有45種家庭電器、電子及煤氣器材被列爲受管制産品。這些産品都須向當局注冊、符合相關條例及貼上安全標志才能在本地出售。
標新局發言人說:“繼海外媒體報道一些直發器、修發器和卷發器因安全問題被召回後,標新局對市面上多款直發器等進行測試,發現有一些不符合安全標准。相關供應商已停止銷售這些不合格産品,或是修補其中缺陷。”
新加坡消費者協會受詢時透露,從2014年至去年期間,它共接獲12起關于護發電器的投訴,其中有七項投訴是關于無法正常操作的電器,另有一項投訴是關于直發器的安全問題。
消協執行理事長黎學俊說:“總體來說,我們很高興看到保護消費者(安全規格)條例下的受管制産品類別擴大和更新。這將確保消費者的利益更有保障,因爲這些電器必須接受更嚴格的第三方測試,確保可安全使用。”
受管制産品類別也簡化
條例修改後,受管制産品的名單也簡化。當局把過時的産品除名或重新歸類,使名單從45類産品減至33類。
這包括將音響産品及激光影碟等重新歸爲“音響與錄像産品”、將已過時的錄像帶播放機和流動分離式冷氣機從名單中除名等。
此外,受管制産品也采取分級框架,存在不同風險的産品將有不同評級。被評爲低風險的受管制産品,往後只須供應商提供符合性聲明就能登記貨物。這與之前須由第三方合格評定機構發出合格證書才能登記貨物的做法相比,可幫助商家省時省錢。
另外,經修改的合格評定條例,也讓從歐盟進口産品的本地供應商,在選擇歐盟合格評定機構測試産品時更靈活。
標新局是在去年8月針對修改提案展開一個月的公共咨詢,大部分公衆對于修改提案表示支持。
本地目前有近4000家發廊,有約300個會員的新加坡發型美容協會會長李成發(52歲)對新條例表示歡迎。
他說:“一些發廊業者從網上購買卷發器、直發器等,再轉賣給顧客,但這些産品沒有品質保證。另一些業者則使用這些品質低劣的産品,我曾經多次聽說有顧客的頭發被直發器燙損,或是直發器的電線突然起火等。”
李成發認爲新條例有利于保護消費者,他也希望新條例能提醒業者僅采用符合安全標准的産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