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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國內,聽過不少人爲了買房假結婚,假離婚!
其實,爲了一套房而將婚姻當作兒戲,這可不是中國國內的專利。
在新加坡也有這樣的夫婦,爲了多買一套HDB外租賺錢而離婚,但事實上仍舊住在一起!
這是一對年齡分別54歲和50歲左右的夫婦。
男方爲德士司機,二人在剛結婚的時候,用男方的CPF共同申購了一套組屋。
隨著孩子們的出生、長大以及近年來德士司機收入因打車APP的影響。
他們的生活越發拮據。
更加令人爲難的是,明年即將滿55歲的先生表示,自己很可能因爲CPF未達到最低數額,而面臨CPF賬戶裏的錢無法取出的困境。
而妻子在幾年後,也會走到這一步田地。
如果能多擁有一套房,興許能用租金來貼補家用。
夫妻倆一拍即合,想到離婚以後,再買一套HDB!
說做就做,夫妻倆立刻辦理了離婚手續,但是已經離婚的二人卻仍舊旁若無人的住在同一套HDB裏。
我們知道,在新加坡買HDB都需要以家庭爲單位,要麽夫妻,要麽父子、母子、兄妹。
至此,我們除了“羨慕”這對“機智”的夫婦,也有人會疑惑,政府怎麽會有這樣的漏洞?
根據Single Singapore Citizen (SSC) scheme,超過35歲的單身人士是可以用CPF購買一套HDB!
雖說政府對離婚夫婦再購房有5年時間限制,但從2012年3月1日起,如果離婚夫婦的一方擁有所有年幼孩子的撫養權。
他將能夠在不需獲得另一方同意的情況下,成爲有權保留現有組屋或即刻申請獲津貼政府組屋的一方。
換句話說,他也就無需遵循未來五年不准購買獲津貼組屋的條例了。
其實新加坡還有不少被HDB而影響到的婚姻觀。
比如一些年輕情侶爲了早日申購HDB而早早結婚,也有一些滿35歲的情侶爲了能各自擁有一套房而選擇做不婚族!
想想爲了保證李光耀先生提出的“居者有其屋”國策,政府也是煞費苦心。
制定了一條又一條組屋申購條例,以保證更多人有一瓦屋頭的住所。
看來,還是被一些人投機取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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