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央行征信中心證實,第二代個人征信系統暫定于1月20日上線,在此之前將有一段時間的維護。消息發出後,市場聲音集中在新征信制度的合理性上,以遏制“假離婚、假購房”。
據了解,新征信制度最大的變化是:作爲共同借款人,夫妻雙方的信用都體現了負債。在此之前,在舊的信用體系中,夫妻雙方共同還款,而男人是主要貸款人,而女人的信用並不反映債務。作爲新信用報告體系中的聯合借款人,雙方的信用報告反映了債務。
近年來,假離婚、假結婚、炒房,套名額,等等的案件不計其數。但法律上沒有“假離婚”。一旦辦理離婚手續,就會産生真正的離婚效果。通過“假離婚”讓假戲成真、人財兩空。
爲了尋求“雙保險”,一些夫妻在“假離婚”前仍私下簽訂“補充協議”,但指望通過簽訂補充協議來規避“假離婚”的風險是不存在的。正常情況下法院是不會采納這樣的私下協議,這使得“敗訴”一方在事後基本無法彌補損失。
在近兩年的限購限貸政策下,房地産市場上出現了很多假離婚的行爲。其動機是通過假離婚的方式,夫妻雙方沒有房産和貸款記錄,因此可以獲得第一套住房的資格。也就是說,他們有機會重新認購一套住房,享受較低的首付比例和較低的利率。這三個所謂的優勢,會促使一些人通過假離婚來尋找炒房的新機會。因此,完善現行的信貸制度也符合不炒房的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