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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厝港一對夫婦因爲裝修事宜與裝修商家産生糾紛,雙方糾纏逾一年。期間用盡各種手段,愣是沒能解決任何問題!
讓我們一起來看看,究竟是什麽事。
花費3萬元,只住一個月!
家住蔡厝港吉豐弄第802B座組屋的張楚楚夫婦,去年將新房子交給裝修商A Win Design Pte Ltd進行裝修,前後花費3萬多元。
房子裝好了,一家人高高興興地遷入新居,才住了一個月,各種問題就開始相繼出現,好糟心!
裝修完工後的第三個月,張女士發簡訊給商家,要求對方解決這些問題。
誰知,足足等了八個月,才獲得處理。
對于問題的成因,雙方各執一詞,相持不下!投訴無門,只能堵門!
張女士見溝通無果,決定采取其他管道進行維權。張女士首先選擇向消費者協會求助,誰知消協的回答是:
“通常他們處理這個事情,是要我還一半,裝修商還一半。我說我不同意,消協就說,如果不可以的話,那就是小額法庭起訴他。”
于是張女士先後兩次將商家告上了小額訴訟法庭,第一次因爲以個人名義上訴夫妻二人所購房屋,不符合規定,作罷;
第二次夫妻聯名上訴,卻過了訴訟期!最終,投訴無門,張女士“無計可施”,只得選擇連續一個多月到裝修公司店面當面對質,希望能爲自己討回公道。
消費者VS裝修商:九大罪狀!
1.廚房櫥櫃拆走不還
入住後沒多久,張女士發現廚房櫃門出現了不同程度的損壞,由于尚在保修期,張女士要求裝修商進行處理,
誰知裝修商拆走櫃門後,對方要求支付180元才能換新!
裝修商稱,當時讓工人把櫃門拆走後,發現門板的損壞難以修複,需要換成新的櫃門,
因此向張女士的丈夫收取180元(兩個櫃門的價格),對方也答應償還。但到了工人要去安裝新門時,對方卻不認賬。
而張女士堅持,商品尚在保修期,爲什麽要收費?這樣先斬後奏的行爲合理嗎?對此,裝修商表示,櫃門出現損壞是屋主高溫烹饪造成的,爲外力所致,因此收費合情合理。
但張女士覺得這種解釋不可理喻!“高溫是怎麽樣?拿火放到上面去燒?我普通的煮飯,又不是去開餐館!”
如果“不能高溫的話,爲什麽他要給我設計(安放)微波爐的櫥櫃?”
2.冷氣五個勾變兩個勾
在安裝冷氣時,張女士計劃使用市價3500元的五個勾的三菱節能冷氣,對方答應以3150元裝好,誰知安裝當天發現五勾變兩勾!
張女士立即要求更換,誰知裝修商卻說,五個勾的要3600元!張女士只得自認啞巴虧,補上差價。
對此,裝修商反駁:原本雙方說好的就是兩個勾的冷氣。“冷氣很簡單,我們講的時候,我講兩個勾,她講五個勾。你去市場調查一下,五個勾有沒有那種價錢。”
而由于雙方合約上並未列明冷氣的節能效率勾數,因此無法對證。
3.廚房抽屜無法自動關上
4.臥室衣櫥門縫太大
5.電視櫥櫃隔板不穩固
6.客廳壁櫥板出現泡泡狀
7.客廳櫥交錯層積木板櫥面浮起
8. 陽台地磚裝修期間弄壞
9. 主臥熱水器開關裝上不能使用
多次被投訴,還能繼續開店?
消費者協會表示,包括張女士的投訴在內,消協今年曾接獲三起與裝修商A Win Design Pte Ltd有關的投訴,去年也接到一起。
收到這麽多起投訴,這個裝修商還能繼續像沒事人一樣做生意?這合理嗎?
消協勸請消費者在聘請裝修商時,爲避免日後産生糾紛,要確保裝修商是在建屋局名單內的裝修商,
同時也要留意雙方協議中的條款,包括完工日期、保修期等;而在發現問題時,要在修複前,先拍照記錄等。
消協也鼓勵消費者,若遇到無法厘清的糾紛時,可向消協求助,熱線電話6100 0315,或上官網:: www.case.org.s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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