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29日,一名華裔男子以超過40萬令吉,購下吉隆坡滿家樂一個高級公寓19樓單位。他趁周末上門進行清理工作時,意外揭發轟動全馬的冰箱藏屍案!
(中國報特別處理報導)
該名新屋主滿心歡喜上門打掃時,看見一個被膠紙層層包裹的冰箱。好奇心驅使下,他撕開冰箱的膠紙查看,發現裏面有5個黑色塑膠袋,袋子裏面竟然裝有一個人類頭顱、肋骨、腳踝骨(只剩骨頭)、手臂及腿。
華裔男子以超過40萬令吉購下隆市滿家樂一間高級公寓19樓單位,沒想到打掃新居時,意外揭發一宗冰箱藏屍案。
男子到新居打掃,好奇心驅使下,打開單位內一個密封的冰箱,發現5包裝有人體殘肢的黑色塑膠袋。
死者遺體被發現時,已高度腐爛,且內髒被挖空及慘遭剝皮,連屍蟲也經已腐爛,相信死者斃命超過一年。
警方接獲投報後,立即封鎖現場展開調查,經過5小時的地毯式搜索,在單位內發現一名新加坡男子與妻子的合照及女方的駕照副本,迅速鎖定死者身份,並全城追緝死者妻子助查。
警方在單位內,發現死者妻子的駕照副本,輾轉聯絡上她的親友,讓女方到警局助查。
警方隨後根據駕照上的地址,聯絡上女方的親友。這名砂拉越女子諾拉(當年33歲)在命案被揭發隔日下午,在律師陪同下到警局自首。
諾拉。
她事後接受警方6小時的嚴密盤查時,表現得非常冷靜,否認謀殺親夫,並指控丈夫被情夫所殺。警方因此將案件列入桃色糾紛處理。
唯隨後,女嫌犯向警方聲稱丈夫失蹤多年,但她一直沒有到警局報案,讓警方起疑。加上在警方尋獲凶器時,她又改口承認謀殺親夫,口供反複。
警方之後重返現場展開調查,發現現場有打鬥及爭執的痕迹,也在單位內發現一些疑是凶器的利器,同時發現牆壁上有噴灑式血迹,睡房的床褥被人以刀割開,還染有很多血迹,相信死者死前遭利器捅刺而致。
警方到場搜證後,將所有證物帶返警局助查。
另外,警方也在現場起獲一些屬于女嫌犯的私人物品,包括相簿及英文書等,也尋獲一個箱子,裏面裝有相信屬于死者的衣物,此舉讓死者妻子嫌疑增加。
警方查悉,死者是新加坡籍商人吳育成(當年39歲),他與妻子,即女嫌犯,于2005年搬入案發單位。男子遭妻子殺害後,後者竟耗時72小時,以鋸子將丈夫遺體分屍11段,還挖空他的內髒及替他剝皮,隨後將內髒丟棄于公寓垃圾房,企圖毀屍滅迹。
死者吳育成。
死者妻子隨後再將死者的殘肢放入黑色塑膠袋內,置于冰箱內冷藏,伴屍居住數月後,才搬離案發現場,搬回娘家和母親居住。
女嫌犯搬離單位後,便沒再繳付房貸及水電費用。案發單位空置一年後,因爲拖欠房貸而被銀行收回拍賣,由一名華裔男子購下。
女嫌犯的父親透露,女兒和死者的婚姻,一直都沒有獲得家人的祝福,但女嫌犯仍一意孤行,最終悲劇收場。據了解,女嫌犯疑長期遭死者以暴力對待,在一次爭執中,釀成命案。
由于死者內髒被挖空,加劇吉隆坡中央醫院法醫剖驗工作,最終新馬兩國警方聯手,取得死者親友脫氧核糖核酸檢驗,才得以鑒定死者身份。
時任吉隆坡刑事調查組主任拿督邱震華親臨案發現場,監督下屬展開調查工作。
警方召開記者會公布命案最新進展,唯一直不願透露實情。
由于此碎屍案發生了超過一年才被揭發,許多證物都因時間關系而無從追查。警方調查2個月後,仍無法掌握有力證據,讓女嫌犯兩度獲得口頭保釋。警方隨後于同年9月19日將調查報告提呈至副檢察司,但後者認爲警方掌握的證據不足,下令放人。從那天開始,女嫌犯可以說獲得完全的自由,不用再到警局報到。
不過,警方當時也聲稱,警方在女嫌犯獲釋後,繼續展開調查。唯時間一天天過去,警方仍無法掌握有力證據,此案直到今天,仍沒有任何新進展,成了無頭公案。
諾拉向警方自首後,被帶往法庭申請延扣,助警方深入調查此案。
面對友人的慰問,諾拉微笑擁抱對方致謝。
諾拉的母親到警局助查時,面對媒體鏡頭,以衣物遮臉。
諾拉的母親愛女心切,每回現身必牽著女兒的手,陪伴在側。
諾拉的母親與代表律師來回奔波,向警方了解案情進展後,又現身法庭跟進命案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