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新加坡發生了一起
一死兩傷的命案!
案發地是新加坡的雙溪加株
Sungei Kadut
你肯定會想這是什麽
偏僻的鬼地方?
估計是殺人抛屍之類的?
(腦補出一萬字的犯罪小說)
那你就錯了……
案發地是雙溪加株的
一個國際家具城裏面的辦公室
是工作的地點哦
被刺死和刺傷的兩個男的
是一間網購家具公司的老板們
分別是大股東和二股東
名字是 Lin Xinjie 和 Li Mingqiao
他們共同經營者幾個加JIJI的家具店
在Qoo10上也有網店
▼
如果你覺得是什麽商業糾紛
那你又錯了……
據了解被捕的男嫌犯
是該公司員工
他,傷者和死者三人身上
都有多處割傷
相信都是在爭持下受傷的
警方昨天中午接到報警後
到場時發現一名30歲男子
在大樓內倒臥在血泊中
另有受傷的29歲男子和男嫌犯
隨後則送往邱德拔醫院接受治療
可能因爲場面太過血腥
一位目睹了過程的女士
也被送往醫院治療
死者遺體在晚上8時被載走
公司外也被拉起封鎖線
查案人員在場調查超過九個小時
▲法醫團隊離開現場
事發地已經被警方拉起警戒線
目前案件還在調查中
但是男嫌犯謀殺則是既定事實
明天他將在謀殺罪名下
被控上法庭
殺人動機和嫌犯的身份
我們只能留待警方
進一步調查和披露了
▲調查人員正在取證
一言不捅老板這種操作
真是讓人瑟瑟發抖啊~
這種職場糾紛演變成謀殺案
真的有些過激了
不管有什麽矛盾都不應該動刀
據說嫌犯是WP持有者
不知道是不是因爲
最近經濟不景氣
新加坡最近的勞資糾紛變多了
▼
客工靜坐討薪
就在上周的3月6日
超過30名客工
連續幾天到羅敏申路工地外靜坐
追討兩至三個月的欠薪
(圖源:聯合早報)
30名來自中國和孟加拉的客工
後來增加到50人
他們都是曾在該地工作的建築工人
來自同一家承包商的60多名工人
自去年中起在這裏工作
直到今年2月28日停工
據其中一名客工透露
沒收到的包括
一月和二月的薪水以及
扣押在雇主手上的一個月薪水
受影響的客工約有68人
分別被拖欠2個月至3個月的薪水
按照每人3000元左右的月薪
欠薪總額至少30萬元
“我們停工後也被告知,工作准證于3月1日失效,恐怕過兩天就得離開新加坡了,因此特別心急。”
他們在工地外的路旁一字排開
隨後也席地而坐
希望負責人能出面交代
另一名中國客工則說
與涉事的承包商工作了超過8年
這是首度遇到欠薪問題
(示意圖)
衆人表示,曾到人力部咨詢
也不斷和公司老板商討
如今僅有的存款快要花光了
但仍未有任何的結果
六七名警員今早在場維持秩序
他們向客工們問話
也呼籲客工盡早散去
後續的發展
能夠理解這些背井離鄉
在外打工卻拿不到血汗錢的工人
但在新加坡靜坐討薪
其實也是處于法律邊緣了
在嚴刑峻法的新加坡
幾十名客工很容易被定義爲非法聚衆
但上周除了警察出面勸阻
這些工人並沒有接到違法的通知
新加坡的外籍勞工中心表示將會
接洽這些受影響客工
並且給予他們援助
一名受影響客工的工頭表示
外籍勞工中心(簡稱MWC)
會協助他們購買日常用品
受影響的客工將在本月18日
再次和人力部代表見面
到時會得到更進一步的消息
新加坡人力部的代表表示
希望員工都可以盡快索回工資
回到家人身邊
或是找到下一份工作
而外籍勞工中心也將和
勞資政糾紛調解聯盟(TADM)合作
協助客工們另尋工作
正確的解決方式
勞資糾紛,人和人之間的摩擦
總是難以避免的
特別對于新加坡這樣
多文化多種族的國家而言
處理起來更爲複雜
暴力和靜坐示威都不是
最好的解決方式
那麽正確的打開方式應該是
向有關部門投訴
▼
新加坡人力部總部:18 Havelock Road(合樂路18號)
藍色大廳:關于工資、休假、解雇等勞資糾紛以及工傷索賠咨詢
橙色大廳:關于工作准證(WP)的簽發、更新和取消等事務咨詢
綠色大廳:關于勞動就業相關法律法規的咨詢投訴(需事先通過網上預約)
新加坡人力部外國人力管理署:120 Kim Seng Road(金聲路120號)
關于中介費糾紛、假文憑、勞動保護、住宿條件等方面的咨詢投訴
撥打新加坡人力部咨詢電話:64385122
新加坡外籍勞工中心:62 Rangong Road(仰光路62號)
求助熱線:65362692
該中心可幫助勞工處理關于雇主拖欠工資、沒有合適的居住和醫療條件以及工作環境惡劣等方面的投訴,開放時間爲周二至周五上午9點到下午5點,周六和周日爲上午11點到下午3點
中國駐新加坡大使館:150 Tanglin Road(東陵路150號)
每周一、三、五上午10:30-12:00接待我國勞務人員咨詢投訴
其他時間也可撥打咨詢電話64121900
在這裏椰子也要普法
雖然外籍勞工是外國人
但在新加坡一樣是受法律保護
雇主有問題都是有法可依的
對于外籍勞工的權益
新加坡法律主要有如下要求:
基本工資
雇員每月的基本工資將注明在由人力部頒發的“原則批准信”內。外籍雇員在啓程往新加坡之前,應當持有該批准信(有中文版)。無論雇主是否有指派工作給雇員,只要雇員的健康適于工作並且有准時報到,雇主就有責任按月支付基本工資給雇員。
工作時間
雇員的標准工作時間是每周44小時,午休時間不計。一般上,雇主通常會安排平日8小時及周六4小時的工作時間。然而,雇主可以根據職務需求作不一樣的安排,只要符合每周不超過44小時的條例。雇員應該向雇主確認他們的標准工作時間。
超時工資
只要每周工作超過法定的44小時,在工作日的額外工作時間就算是超時加班的時數(休息日除外)。雇主必須以雇員基本時薪的1.5倍支付每小時的超時工作。倘若雇主沒有提供考勤卡,我們建議雇員做個人的考勤記錄,注明上下班的時間。這樣一來,雇員可以自行計算每月雇主應當支付的總工資。
休息日
按照勞工法的規定,雇主必須給予雇員每周至少一天的休息日,一般是設在星期天。如果雇員根據雇主的要求在休息日當天工作,當天的工資是以基本工薪的雙倍計算。如果是循雇員的要求工作,則以基本工資計算。
公共假期
按照勞工法的規定,新加坡的公共假期屬于有薪的休息日。如果雇員在公共假期當天工作,雇主必須支付雇員額外一天的工資。
支付工資
雇主必須在雇員每月的工資期屆滿後的7天內支付合約上的基本工資。工資期一般是按月結算。
支付超時工資
雇主支付雇員的超時工資不得遲于工資期屆滿後的14天。
年假
雇員在受雇的首12月, 便可享有7 天的有薪年假。有薪年假的日數按雇員的服務年期由7天逐年遞增至14天。
病假
關于有薪病假的條例比較複雜。一般來說,只要雇員的服務時期超過三個月或以上,同時出示公司指定或政府醫生的證明書,即可享有有薪病假。
醫療費用
雇主有責任負擔雇員的醫療費,最高限定在一萬五仟元新幣。
工傷賠償
當雇員因執行工作職務或乘搭公司提供的交通工具而造成永久性的傷殘,雇員有權利索取工傷賠償。賠償數額取決于幾個因素:1. 醫生對傷殘的嚴重性的鑒定結果;2. 人力部對傷者事故發生前的每月平均收入所得。必須強調的是,索取工傷賠償的過程極爲冗長,一般上需要數個月甚至超過一年的時間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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