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管理局今天發布了首份執法報告。在前年7月到去年12月間,一人因虛假交易而被定罪,42家金融機構被罰近1700萬元。金管局接下來將利用科技和數據分析等、更好地爲投資者提供保障。
金管局的首份執法報告,記載了當局在2017年7月1日到2018年12月31日間所采取的執法行動,包括一人因虛假交易被判入獄16周,42家金融機構被罰1680萬元,同兩起內幕交易和一起未經授權進行交易案有關的69萬8000元民事處分,以及19個禁令。
報告也提供了金管局在這期間完成調查和執法行動的所需時間。當局平均需要33個月來處理刑事案,30個月來完成民事案件。
律師林迪賦表示:“關于這種金融業的案件,一般上都相當複雜的,所以如果你講說可能有時候調查兩三年也是有可能。公布這些數據基本上就是也可以作爲一個警告,就是警告那些想違反者,你們將會受到什麽樣的處罰。”
報告同時列出了金管局正在調查的不當行爲,以及當局爲更好保護投資者和維護市場誠信而采取的措施,例如利用准確率高達98%的擴增智能工具“阿波羅”來察覺市場操縱行爲。
金管局執法司司長柯麗明說:“我們會使用‘阿波羅’來進行分析,這將幫助我們決定案件是否可能屬實,因而投入資源優先進行調查。”
金管局的執法報告將每18個月發布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