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之子申告高雄市長韓國瑜“外患罪”。(互聯網)
作者
郭昱辰
2月底時,高雄市長韓國瑜才到新馬大力行銷,讓台灣蔬果在本地掀起了一波熱潮。 3月底,賣菜郎則轉戰中國大陸,率領訪問團參訪香港、澳門、深圳、廈門等地,並和近10家企業簽署農漁産品采購協議,簽約貨值總額3000萬美元(約4071萬新元)。
某種程度上,韓國瑜確實在試圖履行當初的競選承諾“貨出的去,人進得來,高雄發大財”。然而,貨賣來新加坡沒問題,賣去大陸,部分的獨派、反中人士就不開心了。
韓國瑜走訪大陸搶外銷訂單。 (風傳媒)
密會統戰單位惹議
雖然韓國瑜將此行定調爲“經濟外交”,極力避談政治,但在出訪過程中,民進黨陣營對韓國瑜的言論攻擊,就從來沒停過。尤其是韓國瑜與中聯辦的會晤,更是受到猛烈的批判。因爲中聯辦的性質特殊,向來被視爲中共的統戰單位。韓雖然再三強調是來賣菜的,但與中聯辦的密會,的確有瓜田李下之嫌。
韓國瑜拜會駐香港中聯辦主任王志民引起爭議。(中聯辦網站)
見獵心喜的綠營,便拿此事大做文章,以高雄市議員陳致中爲首,在3月27日時正式向法院按鈴控告韓國瑜涉犯“外患罪”。聲稱韓未經授權便密會中聯辦官員,等同接受一國兩制、有賣台之實。
陳致中表示,就連香港特首都避免與中聯辦官員接觸,韓積極拜訪,顯然已觸犯刑法第104條之外患罪。根據刑法條文“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以強暴或脅迫著手實行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首謀者,處無期徒刑。預備犯前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明明是去賣菜,怎麽就變成賣台了呢?面對“外患罪”的指控,韓國瑜回擊陳致中:
“你爲什麽不去法院按鈴自首,你有沒有犯外遇罪。”
外患 v.s. 外遇
新加坡的朋友們可能淡忘陳致中這號人物了,這人的確沒和新加坡扯上過什麽關系,在本地不有名也不以爲奇。但他的老爸很有名,大家一定也不陌生,他爹便是號稱“台灣之子”、因爲貪汙被判處重刑、現在稱病獲得保外就醫、至今仍逍遙法外的前總統陳水扁。
身爲前朝太子的陳致中,頂著老爸的光環,還能混到一個市議員的職位。但向來庸庸碌碌、沒有過什麽大作爲。講政績,說不出什麽驚人的成就,倒是2010年時被《壹周刊》的狗仔隊抓包和花名“Nico”的應召小姐上摩鐵開房。那時可謂轟動台灣社會,一時成爲百姓茶余飯後的笑談。
身爲一個政治人物,陳致中最出名的事迹是被抓包嫖妓。(壹周刊)
想當初陳致中羞憤之余,也是去法院按鈴控告。但跟監錄像、陳致中與雞頭的通話紀錄、錄音檔、文字往來,可謂證據確鑿。最後陳致中慘遭敗訴,成爲公認的嫖客,由法院專業認證,有效。
偷雞不著蝕把米
3月27日在立法院,國民黨立委江啓臣便提問“韓國瑜訪問中聯辦有沒有違法?”國安局長彭勝竹則回應“不算違法,但有掉入所謂統戰陷阱的可能性”。
這答得很妙,開頭說不違法,後面又補了句“可能掉入統戰陷阱”。那不就是莫須有嗎?雖然合法,但“可能”有問題?
現在都2019年了,韓國瑜不是嶽飛,蔡英文也不是皇上,不可能用一句“莫須有”直接砍了韓國瑜。照法理判斷,陳致中的“外患罪”控告,是不可能成立的。他老兄之所以找韓國瑜麻煩,無非想從中提款,表達一下自己與中國大陸誓不兩立的堅定立場。哪料被“怎麽不自首外遇罪”一句話捅穿,過往的瘡疤再次成爲全民的笑柄,可謂是偷雞不著蝕把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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