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及水源部長馬善高昨天在國會上說,政府不可能用納稅人的錢來拯救凱發投資者。(視頻截圖)
作者
沈澤玮
凱發事件鬧得沸沸揚揚,300多名投資者上周六跑到芳林公園抗議,拒絕接受3%現金賠償。
據《聯合早報》報道,3萬4000個永久證券和優先股持有人總計投資9億7000萬元,這一大筆錢幾乎血本無歸。
超過300名投資者于2019年3月30日下午聚集在芳林公園“演說角落”抗議,對凱發(Hyflux)給予的賠償表達不滿,也抗議公用局以零元收購大泉海水淡化廠。此外,他們也呼籲監管當局對售賣債券的銀行展開調查。(聯合早報)
好些虧大本的投資者、呼籲政府出手拯救,但也有部分網民反問,你贏錢的時候又不見得跟全國民衆分享,爲何要政府動用納稅人的錢救你?凱發是私人企業,又不屬于政府,爲何要用納稅人的錢救凱發?
看看這一兩天的接力發言,政府對外釋放的信息再明顯不過:不會出手救。
馬善高:政府不會用納稅人的錢來拯救凱發
環境及水源部長馬善高昨天在在國會答複議員詢問時明確表態:
“我們能理解散戶投資者的擔憂,對他們的困境也感到難過。但是政府不可以動用納稅人的錢來協助投資者取回虧損……投資者須明白投資必定帶有風險。”
他指出,就算大泉水廠被收購時有盈利,索償時也得根據順序,在這個情況下馬來亞銀行(Maybank)有優先索償權,包括公用事業局在內的其余債權人則排在後面。
對于輿論不滿公用事業局以零元收購大泉水廠,馬善高在回應強調,這並不會對凱發或投資者不利。
馬部長解釋說:
“根據目前的評估,大泉水廠的收購價爲負值,若公用事業局最終接管水廠,大泉還得支付公用局一筆賠償金。水廠下來幾年很可能會繼續虧本,公用局還得承擔額外費用,確保水廠在接下來的日子可靠運作。然而以大泉現有財務狀況來看,公用局不太可能從中獲取賠償金,因此願意放棄賠償金,以零元價格收購海水淡化廠。”
用大白話說,大泉水廠就是個賠錢貨,公用事業局如果接管還得倒貼錢,現在願意以零元收購,其實已經是虧大了,按理說凱發是要掏錢賠償的。
凱發(Hyflux)大泉海水淡化廠(Tuaspring Desalination Plant)外觀。(聯合早報)
能源市場管理局:凱發的財務現況是自己的商業決策造成的
緊接著,能源市場管理局(EMA)今天登場發言,強調凱發(Hyflux)目前的財務狀況,是自己的商業決策造成的。當局的回複有點枯燥,一句話總結:凱發怨不得人。
當局是針對一則《聯合早報》交流版讀者來函“凱發不是典型商業失敗”的內容作出回應。
讀者梁文輝在“凱發不是典型商業失敗”一文中分析稱,批發電價的崩潰是凱發失敗的最重要原因,而電價的崩潰是能源市場管理局賦予其他發電商的差價合約(vesting contract)的直接結果。
爲了換取發電商支持向另一個國家項目液化天然氣供應碼頭簽訂天然氣長期購買合同,導致發電商迅速擴大産能,引發電價暴跌。因此文章認爲,電價暴跌不是一個自由市場的自律調整,而是“外部政策幹預的結果”。
對于“外部政策幹預”的指責,能源市場管理局今天回應說,當局在2009年推出液化天然氣(LNG)既定合約(vesting)計劃,讓發電廠自行決定是否選用液化天然氣,發電廠是根據自己的商業決策來決定的。
據早報網報道,能源市場管理局指出,既定合約僅供應每年最多120萬公噸(mtpa)液化天然氣,發電廠卻采購了超過一倍。這些發電廠接著建造更大發電量的電廠,以消耗它們采購的這些液化天然氣。這造成電力市場供過于求,進而導致電力批發價格承壓。
能源市場管理局說,凱發並未擁有任何既定合約,當局將所有既定合約授予其它電廠之後,凱發卻決定自行建造發電廠。當局說,凱發采取這項決策時,應該已經獲知其它電廠正准備擴大産能,這些資訊都是公開的。因此能源市場管理局認爲,凱發是充分了解當時的天然氣和電力供應市場情況。
換言之,凱發陷入危機完全是自身商業決策造成的,怨不得所謂“外部政策幹預”。
凱發集團(Hyflux Building)辦公樓外觀。(聯合早報)
淡馬錫:2006年之前已不再投資
有意思的是,我國最富盛名的主權財富基金淡馬錫也被扯進凱發事件中。事緣《海峽時報》的報道引述一位投資者蔡女士說:
“我們投資凱發是因爲政府給予這家公司強有力的支持。因爲淡馬錫投資,所以我們投資,淡馬錫肯定是做足功課的。”
“銀行職員告訴我們‘淡馬錫也投資了,別擔心,你不買入,別人也會買入的’,我們才決定投資。”
蔡女士損失了6000元,她丈夫則足足損失10萬元。報道提及,蔡女士有發現到淡馬錫控股之後減少了投資額,不再名列凱發20大投資者名單。
(互聯網)
看到自己的招牌被扯入凱發事件,淡馬錫很快就致函《海峽時報》交流版澄清。這封由淡馬錫公關部主管署名的信函說,在2000年代初期投資凱發,是因爲淡馬錫有一項扶持本地中小企業的計劃。扶持對象都是一些從事有潛力行業的公司,例如水資源技術。淡馬錫說:
“達成投資目的後,淡馬錫已退出這項投資,而且這是在2006年以前,就如報道所指出,那是在凱發于2011年和2016年發售優先股和永久證券之前。”
“自2006年起,淡馬錫和旗下的海麗凱資本管理公司(Heliconia Capital Management)都不再投資凱發。”
政府爲水喉的水負責,不爲投資者口袋的“水”負責
雖然都和凱發扯上關系,但淡馬錫、環境及水源部、能源市場管理局都先後跳出來劃清界線:凱發是一家民企,不是國企。
也別忘了,李顯龍總理在2013年還親自爲大泉海水淡化廠主持開幕,但這些官方“背書”都改變不了凱發是一家民企的身份。
李顯龍總理(左三)2013年9月18日,在凱發集團主席兼總裁林愛蓮(左二)的陪同下,參觀大泉海水淡化廠。(聯合早報)
凱發事件說明,政府的目標很明確,只關注一件事:保障新加坡的水供安全。水資源是國家重要的戰略資産,但政府維護水資源,並不表示政府將爲相關民企的經營成敗負責,政府爲水喉的水負責,不爲投資者口袋的“水”負責,小投資者真的要自保。
換個角度想,政府不動用納稅人的錢出手救凱發,肯定會讓一些投資者很不滿,但如果政府動用納稅人的錢救凱發,會不會引起同樣多(或更多)非投資者的不滿?
凱發事件:
凱發集團是全球知名水資源公司,也是第一家在新加坡交易所上市的水資源公司。凱發創辦人林愛蓮,從一名孤兒到“水皇後”的發家史更一度讓人津津樂道。她當過官委議員並榮獲多項企業家獎。2009年的新加坡國慶群衆大會上,李顯龍總理還點名表揚凱發。
凱發主席兼總裁林愛蓮。(聯合早報)
凱發在2011年標得公用事業局的本地第二座海水淡化廠計劃,但大泉水電廠在2013年和2015年投産後,凱發陷入資金周轉困境。
據《聯合早報》報道,去年5月,凱發集團與旗下五家子公司向法院申請破産保護,以重組債務。印度尼西亞三林集團和Medco集團組成的財團已表達收購意願。但若重組計劃不成功,凱發很可能清盤,屆時銀行、有抵押貸款和供應商有優先索償權,而零售債券持有人及股東排在最後,這些散戶投資者很可能血本無歸。
公用事業局今年3月底披露,若凱發無法在期限內解決大泉水電廠的違約問題,將以零元收購水廠。公用事業局是在2011年與大泉水電廠簽署25年的購水協議。依照協議,大泉水電廠須在2013年至2038年的25年間,每天爲公用局提供多達7000萬加侖的淡化水。
大泉水電廠可供應我國每日用水量的16%,但水廠自2017年初就面對營運問題,無法立即更換表現不佳的濾膜,影響了供水量以及水質,多次無法按照協議供水。
【更多好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