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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童星,最近幾年童星效應可算是席卷了各大電視節目,由于可愛的造型等等,贏得大衆的喜愛!
國家廣播電視總局今天(4月3日)發布消息,公布2月14日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局務會議審議通過的《未成年人節目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
《規定》自2019年4月30日起施行,其中強調:節目制作機構不得制作、傳播利用未成年人或者未成年人角色進行商業宣傳的非類節目;同時規定不得利用不滿十周歲的未成年人作爲代言人。
(圖片來源網絡)
國家廣播電視總局新聞發言人介紹該規定出台背景時說,近年來,部分未成年人廣播電視和網絡視聽節目中,出現炫富、炒作明星子女、包裝“童星”、成人化表演、低俗調侃、侵犯隱私權等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現象,其中個別節目有“商業化、成人化和過度娛樂化”傾向,引起社會各界高度關注。
規定要求,邀請未成年人參與節目制作,應當保障未成年人安全和充足的學習、休息時間,其服飾、表演應當符合未成年人年齡特征和時代特點,不得泄露或者質問、引誘未成年人泄露個人及其近親屬的隱私信息,不得要求未成年人表達超過其判斷能力的觀點。
(圖片來源網絡)
方面,《規定》要求,不得利用不滿十周歲的未成年人作爲代言人。與此同時,未成年人專門頻率、頻道、專區、鏈接、頁面不得播出醫療、藥品、保健食品、醫療器械、化妝品、酒類、美容、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網絡遊戲,以及其他不適宜未成年人觀看的,其他未成年人節目前後不得播出上述。
未成年人廣播電視節目每小時播放不得超過12分鍾;未成年人網絡視聽節目播出或者暫停播出過程中,不得插播、展示,內容切換過程中的時長不得超過30秒。
(圖片來源網絡)
相信這一政策的出台,對于部分節目以及會造成一定的影響,相信部分兒童真人秀節目也會從大家的視線裏消失!
對于廣電這次這樣的規定大家有何看法,一起來聊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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