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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恨新加坡”的主角來自以色列的亞新(Nuseir Yassin,26歲,昵稱Nas),可謂一個絕對的網絡旅行網紅。
自從來過新加坡以後就愛上了新加坡,更決定帶著自己的女友和整個團隊移民新加坡。
(圖:來源自網絡)
Nas說,制作視頻最重要的不應該是點擊率,而是要享受過程,以及視頻是否傳達了想要傳達的信息。
在過去兩年多環遊世界各地,創辦了面簿頁面“Nas Daily”,每天上載一分鍾長的視頻來分享他的經曆。該面簿頁面目前擁有超過1000萬名粉絲。
Nas制作了10多個關于新加坡的視頻,內容涉及不同課題,包括食物、種族及宗教課題,也介紹樟宜機場和新加坡的護照等。
他在數日前上載的視頻,更是大贊烏節路成爲禁煙區。
(圖:來源自網絡)
不過,有新加坡人曾批評他的視頻過于正面,更是質疑他的視頻獲得贊助。
對于這些負面評論,Nas表示絲毫不在意,並說自己“不可能讓100%的人喜歡”。
“越受歡迎也就表示會有更多人討厭,不過我熱愛制作視頻,也想要通過這些視頻表達我在乎的課題,不會受少數負面評論影響。”
而Nas和女友在本月17號乘坐新航班機從德國抵達新加坡,並開始籌備自己的額新公司。
3月20日曾在Instagram貼文說,自己將移居新加坡,並設立Nas Daily媒體公司。
他說:“三年來到處旅行,居無定所。我終于有個家了。我認爲新加坡是個很歡迎人們創業的地方,也是個很好居住的國家。”
更沒想到的是,他在新加坡真的很受歡迎。
昨天,Nas在植物園跟粉絲舉行見面會,估計約四五百人到場支持。
目前,Nas暫住在索美塞地鐵附近的服務公寓。
見面會,在植物園生態湖(Eco-Lake)旁的草坪舉行,活動定在下午4時開始。雖然3時多仍下著毛毛細雨,但是有100多人仍撐著傘等待,天氣後來好轉。人氣也更加的旺!
(圖:來源自網絡)
看來Nas在新加坡還真受歡迎。
不過,Nas也備受質疑,就是新加坡警方對他開了“特權”。
警方表示,Nas是以“名人”身份與粉絲見面,這不屬于別有目的(cause-based)活動,因此無需在公共秩序法下申請准證。
(圖:來源自網絡)
警方解釋,Nas粉絲見面會的性質不屬于別有目的(cause-based)活動,不需要在公共秩序法(Public Order Act)下申請准證。
這只是網絡名人與粉絲的一般見面活動,無需申請准證。
澳大利亞男星海姆斯沃斯(Chris Hemsworth)和新加坡藝人範文芳曾分別于去年在濱海灣金沙,以及前年在Bugis Plus購物中心舉行過粉絲見面會,警方當時也都沒有要求他們申請准證。
不過警方指出,由于Nas的見面會計劃播放錄制音樂,因此他申請了公共娛樂執照(Public Entertainment License)並已獲批。
Nas的活動符合了公共娛樂執照下的要求。
(圖:來源自網絡)
至于網上關于新加坡區別對待Nas、對他過于偏袒的說法都是“不實且毫無根據的”。
新加坡認爲,這些傳言是“惡意要破壞公衆對公共機構的信心”。
警方解釋,別有目的(cause-based)活動包括:對某種政見、個人、組織或政府提出支持或反對的活動;宣傳某個訴求或運動;以及紀念活動等。
這些活動都必須在公共秩序法下申請准證才能進行;或者只要符合相關條件,這些活動也可以在芳林公園演說角落舉行,無需申請准證。
看看!看看!
一網紅來新加坡還搞出這麽多事情,真應了那句老話——人怕出名豬怕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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