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國會複會,教育部長王乙康(中)、總理公署部長兼財政部和教育部第二部長英蘭妮(左),以及內政部長兼律政部長尚穆根(右)先後針對國大最近鬧得滿城風雨的“宿舍偷拍洗澡事件”答複議員的詢問。(張麗蘋制圖)
作者
張麗蘋
你以爲偷窺(Voyeurism)僅僅只是惡作劇行爲?畢竟沒有接觸到受害者的肢體嘛,所以不構成侵犯與傷害?
你錯了,而且錯得一塌糊塗。(那些有潛在瞥伯意識的人,紅螞蟻勸你別以身試法,真不是鬧著玩兒的。)
新加坡國立大學宿舍偷拍洗澡事件的女受害者馬芸,4月18日在網上揭露事件至今雖然只有短短兩星期,但事件已在線上線下引起巨大反響及爭議。國會今天中午複會時,也有至少10名議員對此提出口頭詢問,三名“重量級”部長也對此鄭重作出答複。
國會今天複會,教育部長王乙康是第一位答複議員詢問的部長。(國會視頻截圖)
這在在說明了:這件事絕非小事,而是嚴重到律政部與總檢察署都必須修改《刑事法典》來加重偷窺罪行的刑罰。
今天發言的三名部長先後是教育部長王乙康、總理公署部長兼財政部和教育部第二部長英蘭妮,以及內政部長兼律政部長尚穆根。
王乙康的發言圍繞在三大重點:
王乙康。(國會視頻截圖)
一、“二度犯規”才開除的大學紀律框架不能作爲常態,不過一犯規就開除學籍的做法同樣也不能作爲常態,懲處方式必須嚴峻但公平。嚴刑峻法作用在于起到阻嚇,但對于誠心忏悔者,也必須給予二次機會,讓他們能夠重返社會從頭開始,就像新加坡監獄部門展開的“黃絲帶計劃”的性質那樣。
二、新加坡的自主大學擁有自己的董事局和紀律委員會,不歸教育部直接管轄,但“經一事長一智”,大學方面已經深知事件的重要性,也非常清楚教育部在這方面的強硬態度。王乙康相信自主大學一定會迅速找到最佳解決方案來亡羊補牢。
三、本地的偷窺問題日益嚴重,不僅僅存在于大學校園內。他援引《今日報》的一篇關于偷窺的專題報道指出,隨著國人在年幼時就開始接觸網絡,登錄色情網站也越發簡單,加上科技進步使得錄影變得更容易方便且不易被察覺,因此許多人紛紛“铤而走險”。新的大學紀律框架必須將此現象考慮在內。
王乙康說,年輕新加坡人的生活至今已離不開電子産品,他們對于可錄像的技術的掌握更是成熟,當中也有不少人認爲,通過社交媒體應用程序如Whatsapp傳閱一些較爲裸露的畫面“沒什麽大不了”,這點確實令人擔憂。
王乙康在發言中也給出一組數字:3,6,56,42,37,66,10。(嘿嘿,這可不是多多博彩中獎號碼),與議員分享了本地大學出現的不正當性行爲相關罪行。
-
過去3個學年內;
-
本地6所大學;
-
共出現56起不正當性行爲相關罪行;
-
其中42起發生在校園內,其余14起雖然發生在校園外,肇事者卻是大學生;
-
56起罪行中,37起(66%)受害者報了警(31起已結束調查,4起在調查中,2起證據不足無法起訴);
-
31起結束調查的案件中,有10起的肇事者被判坐牢介于10天至8個月不等。
王乙康也透露,56起案件中,目前有5起仍待紀律評估,另外4名涉事學生還未面對懲處就自行退學。
剩余的47起案件中,34名學生被校方發出正式譴責,26人被停學長達兩學期,還有20人被禁止踏入學生宿舍。之所以加起來超過47,是因爲許多學生的刑罰都是疊加的。有一名學生原本被開除學籍,但在上訴和進行心理鑒定後,校方決定將懲處改爲停學18個月。
王乙康還透露,上述56起案件的分布如下:
-
2015學年:17起
-
2016學年:18起
-
2017學年:21起
三分之二的案件都涉及偷窺。
-
新加坡國立大學:25起
-
耶魯—國大學院:2起
-
南洋理工大學:20起
-
新加坡管理大學:6起
-
新加坡科技設計大學:1起
-
新加坡理工大學:1起
-
新躍社科大學:1起
大學生犯法沒有特權也沒有“免死金牌”
尚穆根在發言時,則詳細說明了王乙康所說的那31起已報警、且結束調查的罪行處理方式。
尚穆根。(國會視頻截圖)
其中16起的肇事者被控上庭,10人被判坐牢,4人被判緩刑監視,1人被釋放但不代表無罪,1人的案子仍在等待下判。
其余15起沒有上庭的案件的處理方式如下:
-
13人被發出有條件警告;
-
2人被發出嚴厲警告。
尚穆根說,關鍵是這15人當中有14人(93%)自此不再重犯。剩余的那名重犯者是國大學生,他在2015年因偷窺被警方發出有條件警告,2017年重犯後警方在庭上連同上一起罪行一並起訴他,最終被判坐牢8個月,罰款2000元。
尚穆根說了那麽多,只爲了帶出一個重要信息:大學生犯法沒有特權或“免死金牌”,不像網上流傳的,指警方顧及大學生的前途,所以不提控他們。事實上,大學生依然必須爲自己的不當行爲付出代價。他還說,獲得二次機會的大學生絕大多數都不再知法犯法。
尚穆根:要讓女性繼續在新加坡感到安全與被尊重
新加坡目前是全世界女性人身安全最有保障的國度之一。
根據警方2018年的數據,有93%的新加坡人認爲生活在本地,人生安全是有保障的。
有87%的本地女性認爲在自己住家周邊的鄰裏區內感到很安全。74%的女性晚上在住家周邊的鄰裏區內行走,感覺安全。
尚穆根說,新加坡政府將致力于讓女性繼續在新加坡感到安全,並感到受尊重。
據《今日報》報道,國會去年10月在答複一項口頭詢問時曾透露,2013年警方共接獲處理150起涉及針孔攝像頭的偷拍案。到了2017年,這組數據已上升至約230起。
有鑒于涉及侮辱女性尊嚴的案子近年有上升的趨勢,律政部和總檢察署過去一年一直在探討如何修改《刑事法典》來彌補不足,並于今年2月在國會上提出刑事法改革法案,將偷窺事件視爲獨立罪行看待,加重犯罪人的刑罰,包括鞭刑和監禁更長時間等。
這是爲了加強保護弱勢群體、應對不斷演變的犯罪趨勢,以及確保刑罰與罪行的嚴重性相稱。
何謂犯法的偷窺行爲?
按尚穆根的解釋,“偷窺”包含了偷窺的具體行爲、以及拍攝制作、擁有、登錄觀看以及散布偷窺內容的視頻,此外也包括在建築設施內做手腳,偷裝針孔攝影機等。
據《新明日報》報道,修改法案一旦通過後,偷窺的新罪名最高刑罰和之前相比,監禁部分可長達兩年,比之前多出一倍。另外,肇事者除了可被罰款,也可能被鞭刑。用尚穆根的原話來說:
“這顯示政府對這類罪行是嚴厲看待的,而且從心理和道理層面上,也在強調這是嚴重的事情。”
不過尚穆根不忘指出,雖然政府更加嚴厲地看待這類罪行,但警方和總檢察署還是得根據個別案件來酌情處理。
據《聯合早報》報道,國會今天在結束前,三讀通過刑事法改革法案,對付日益猖獗的偷拍、偷窺或隨意散播猥亵照片罪案。日後,對建築結構動手腳進行偷拍的行爲也被列爲刑事罪。偷窺或偷拍者被定罪後,可面對監禁最多兩年,比非禮罪的刑罰多一倍。
警方什麽時候能“手下留情”?
尚穆根也在發言時給大家介紹了新加坡警方在盤問嫌犯時,如何鑒定何時可以“手下留情”。
他說:當嫌犯符合以下條件時,警方基本上就不用“手下留情”,反之則可以考慮“從輕發落”。
-
重犯者;
-
有預謀地幹案,例如安裝針孔攝像機、罩住臉部或用東西罩住CCTV閉路電視攝像頭,或用其他方法來逃避追蹤;
-
偷拍視頻已被分享或流傳出去;
-
犯罪者毫無悔意,調查過程中也不積極配合。
他舉例說,2015年在共和理工學院偷拍一名女子洗澡的那名23歲男子,是在爲期4個月內連續幹案,還用毛巾遮住臉部,而且用東西遮擋附近的CCTV攝像頭,幹案後也沒有自首。該名男子最終被警方提控,判處10個月監禁。
至于那名在國大偷拍女學生馬芸洗澡的男生Nicholas Lim,因爲不符合上述條件,最終被警方判處12個月有條件的警告,雖然如此,這不代表他就能逍遙法外。所有被發出“有條件警告”的人,在某種意義上已經失去自由,因爲他們已經被警方“盯上”,生活如履薄冰,Nicholas Lim也不例外。
即使“被盯梢”的對象沒有在12個月內犯法,這項警告也會記錄在警方的內部檔案裏,一旦肇事者在未來有任何行差踏錯,就必須自食其果。所以不是不報,只是時辰未到。
王乙康也在答複時指出,施加在Nicholas Lim身上的最嚴峻刑罰,其實來自社交媒體。
“我希望作爲一個社會,我們能給予他和他的家人所需的時間和空間,讓他反省自己的行爲、改過自新、翻開新的一頁。”
國大已經落實一連串安全措施
網民目前最關注的,是大學方面(尤其是國大)究竟采取了哪些亡羊補牢的做法。
《今日報》報道說,上周五(5月3日)國大就在發給學生的內部信函中寫道,國大已經開始封上校園內淋浴間門板的縫隙,並且將在接下來幾個月內增加宿舍範圍內的保安人數,還會開始在宿舍的廁所門上安裝新鎖。
國大宿舍內淋浴間的門底下的縫隙已經用鐵板封起來。(新加坡國立大學)
英蘭妮在演講時也證實,國大過去一星期已經開始爲校園內所有宿舍的淋浴間換上封閉式大門,以及從地面延伸至天花板的隔斷板。換句話說,所有的淋浴間已經變成一個個的“密室空間”。
英蘭妮。(國會視頻截圖)
此外,所有宿舍的廁所正門都會裝上新鎖,國大校園內也會安裝更多CCTV攝像頭,而且國大也會聘請更多保安人員來巡邏宿舍,借此加強校園和宿舍內的私密性和安全。
這還不止,保安人員也會加強培訓,學習如何應付新的犯罪行爲,例如新躍社科大學正在與警方合作培訓保安人員,教導他們如何正確檢查廁所隔間和天花板,找出隱藏的迷你偷窺攝像頭。
大學方面,今後也會推出一門新的科目:尊重與同意(Respect and Consent)。顧名思義,就是希望所有大學生都能清楚明白,哪些行爲屬于不尊重他人隱私的做法;哪些行爲即使沒有得到明確的不同意,在情在理也是不應該做的。
英蘭妮說,說到底,最佳的阻嚇與保護並非立法,而是學會尊重他人的生理和心理空間,並管好自己。
這點,紅螞蟻舉雙手雙腳贊成。
【更多好讀】
*
男生偷拍女生洗澡風波鬧大,企業公開要挾國大NUS開除男生
*
大學生偷拍洗澡,違法不能包庇啊!
*
贊!教育部長王乙康揮手平定NUS偷拍爭議
*
偷拍女生洗澡的NUS男生沒有被控告,不是因爲家裏“有背景”
*
NUS說二度犯規才開除 難道每名學生都有一次偷拍洗澡的機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