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被判藐視法庭罪的範國瀚,在推特分享獲得已故總理李光耀之子,也是現任總理李顯龍弟弟李顯揚的襄助,爲他負擔上訴的兩萬元抵押金費用。
5月22日,他分享裏律師告知他到最高法院上訴需繳兩萬元的抵押金,如果上訴失敗,這筆抵押金也拿不回,“正義也不便宜啊!”(Justice is not cheap!)
不過,在後續的貼文,範國瀚又透露,李顯揚聯系他伸出援手,爲他負擔兩萬元的抵押金費用,“我很感謝他的慷慨相助。”
在上月29日,社運份子範國瀚和民主黨黨要陳兩裕,因藐視法庭罪雙雙被判罰款5000元,或以坐牢一周取代。
兩人選擇坐牢,但要求展期服刑,期間准備上訴至最高法院。
範國瀚是在去年4月,于臉書的貼文稱,馬來西亞法庭處理政治個案比新加坡司法更獨立,而被總檢察署指控藐視法庭。有關貼文也轉載新聞:“《當今大馬》挑戰反假新聞法違憲”。
隨後,陳兩裕在臉書爲範國瀚抱不平,指出總檢察署的舉措,更加證實範國瀚的批評所言不虛。結果也同樣被控藐視法庭罪。
2016年司法(保護)法令自2017年10月生效,範國瀚和陳兩裕兩人,成爲該法令生效以來首兩位被指控藐視法庭的個案。被判藐視法庭罪者,可被罰款最高10萬新元,或監禁三年,或兩者兼施。
案件回顧:
範國瀚在2018年4月,于臉書的貼文稱,“馬來西亞法庭處理政治個案比新加坡司法更獨立”,而被總檢察署指控藐視法庭。有關貼文也轉載新聞:“《當今大馬》挑戰反假新聞法違憲”。
隨後,新加坡民主黨黨要陳兩裕于5月6日,在臉書爲範國瀚抱不平,指出總檢察署的舉措,更加證實範國瀚的批評所言不虛。結果也同樣被控藐視法庭罪。
2016年司法(保護)法令自2017年10月生效,上述兩人也“搶了頭香”,成爲該法令生效以來首兩位被指控藐視法庭的個案。
## 事實上,這也不是李顯揚第一次爲“異議人士”伸出援手。 ##
早前,本地時評人梁實軒反訴李顯龍總理濫用法庭程序,並向總理索討“名譽損害”的賠償。
當時他透露,總理弟弟李顯揚也資助了其官司辯護基金,《網絡公民》也向李顯揚證實此事,惟後者不透露捐款數額。
最後大家覺得,李顯揚這次的做法是爲了正義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