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長兼律政部長尚穆根。(聯合早報)
作者
侯佩瑜
希望聯盟政府自去年5月上任以來,已三次要求我國暫緩處決馬國死囚,其中兩人是毒販。
內政部長兼律政部長尚穆根今早在中央肅毒局工作研討會透露以上信息。
爲何尚大人突然提起這些信息?那是因爲馬國政府最近要求我國暫緩處決一名被判死刑的馬國毒販,希望新加坡寬赦他。
這位毒販是潘尼爾·賽爾萬(Pannir Selvam ,31歲),他2014年9月在兀蘭關卡走私51.84克純度海洛因被捕,2017年5月被判死刑。
知道51.84克海洛因有多少嗎?根據內政部文告,這個重量的海洛英足以制成4000吸管的毒品,供600名瘾君子一周所需。新加坡是全球最嚴厲禁毒的國家之一,在濫用毒品法令下,走私超過15克海洛因的嫌犯一旦罪成,就可被判處死刑。
賽爾萬去年2月針對罪名上訴,但上訴被駁回。他後來向哈莉瑪總統要求特赦,但要求同樣不獲准。他原定于今天(5月24日)正法,但昨天獲上訴庭批准暫緩處決。
賽爾萬獲批准暫緩處決,家人和他的代表律師非常開心。(互聯網)
不過,上訴庭的決定與馬國政府的要求無關。
上訴庭昨天被告知,總統府和新加坡監獄服務分別寄出兩封信到馬來西亞給賽爾萬的家人,總統府的信是通知家人賽爾萬提出的特赦要求不獲准,監獄的信則確定其處決日期,兩封信的寄達日期都是5月17日。
賽爾萬指出,家人持有的快遞收據顯示,信件其實是一天前(5月16日)寄出,他質疑特赦申請過程有欠公平。
由三司組成的上訴庭是基于賽爾萬在處決日期一周前才收到信件,通知他總統特赦申請不獲准,他的行刑日期已定于5月24日,這讓賽爾萬不夠時間尋求律師爲他分析還有什麽法律途徑可采取。“這對犯人不公平,他應該有機會這麽做。”基于這個人道理由,三司決定暫緩處決。
大法官梅達順在宣布暫緩處決時說:“縱使總統特赦的批准過程很難被質疑,但我們認爲,申請者應該有合理的機會去征求意見,看看是否能成功挑戰總統駁回他特赦申請的局面。”
針對有馬來西亞報道質疑特赦過程不合理,新加坡內政部文告強調說:“特赦申請經仔細斟酌,顯示總統是以內閣的意見爲依據做出決定。”
尚穆根今早回應賽爾萬的案件時也指出,馬國掌管法律事務的首相署部長劉偉強已就這起案件聯系我國,我國將正式回應。
我國政府不可能給予馬國人特權
針對暫緩處決馬國毒販,尚穆根重申:我國政府不可能給馬國人特權!
“讓我明確表示,無論我們收到多少請求,我們都不可能做到這一點。”
尚穆根三點解釋爲何不能給馬國人特權:
1. 我國政府沒有法律依據幹涉法庭的決定。
2.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可能專門給馬國人特權,然後向其他人執行死刑,包括犯下死刑罪行的新加坡人。
3. 我國保留死刑的理由是因爲它一直發揮很好的阻遏作用。
素來凡是愛講證據的尚穆根也抛出一系列數據來解釋爲何不能給馬國人特權。
1. 去年在本地被捕的毒販中,近三成來自馬來西亞;
2. 近三成被查獲的海洛英,都是由馬國人販運到我國;
3. 每五名販毒死刑犯中,就有一名是馬國人。
尚穆根說:
“面對這些數據,我們如何能輕饒馬國人?如果真這麽做,法治還有什麽意義?如果一有請求我們就批准,那我們將成爲一個笑話。有求必應不是新加坡的工作方式。”
呼籲新馬兩國尊重彼此法律
尚穆根也呼籲馬國尊重我國法律。他說:
我國尊重一些馬國政要不支持死刑的立場,也希望馬國同樣能尊重我國執行死刑的刑罰。
馬國首相馬哈迪在爲其中一名馬國死囚尋求寬赦時接受媒體采訪時說:“我們知道,人民認爲絞刑處決太過分了,我們希望其他國家也這麽認爲。”
馬哈迪認爲,死刑應該采用其他刑罰取代,就如馬國將要推行的,在特定案件才會有死刑。
馬來西亞內閣今年3月議決,廢除強制性死刑,但會保留死刑,即賦予法官裁量權,以決定是否判被告死刑或終身監禁。有關廢死法案將在今年7月國會提呈。
應解決犯罪根本問題,而不是一味要求寬赦
尚穆根希望馬國政府能與新加坡合作解決根本問題,他說將在回應劉偉強時,向對方做出三大主要建議。
首先,他會要求馬國當局提供他們在邊界逮捕多少毒販的數據。
“我認爲他們的邊境執法力度很好,他們也有嚴苛的法律打擊毒品犯罪行爲。我認爲,他們和我們一樣,都有執法的意願和意圖。”
尚穆根說:“如果他們能確保毒販進入新加坡之前逮捕他們,這對他們和我們都有幫助。毒販不必(進入新加坡)面對死刑,馬國也可以把他們留在馬來西亞(判處)。”
其次,他會詢問當局對于毒枭的打擊力度有多大。
尚穆根說,新馬可在這方面加強打擊毒枭的合作。“我們與馬來西亞有著良好的合作,他們做得很好,我們合作得很有效。我希望他們能得到全力支持,這樣我們能找到更多在馬來西亞活動的毒枭的證據。”
最後他說,應廣泛宣傳我國針對毒販的刑罰,讓潛在毒販知道,不要嘗試運毒到我國。這些潛在毒販包括受教育程度較低的貧窮的印度人,他們往往爲了幾百元的令吉就運毒。
尚穆根說,毒品走私問題如果能得到應對,將對兩國都有利,特別是有效改善馬來西亞弱勢群體的社會狀況。
他補充說,如果馬國如此關心性命,那他會建議大家采取以上這些具體、實際的方案。“繼續要求新加坡不執行法庭的裁定懲罰,根本行不通。”
以下是希盟執政後,馬國向我國提出要求暫緩處決死囚的另外兩起個案:
毒販:帕拉布·柏馬納登
帕拉布·柏馬納登(Prabu N Pathmanathan,31歲)2014年因試圖走私227.82克海洛因進入新加坡被逮捕,他在同年12月31日被判死刑,他過後提出的赦免請求被駁回,劉偉強也曾致函要求新加坡將柏拉布的死刑改爲終身監禁。帕拉布已在去年10月26日被正法。
謀殺犯:麥克加林
來自砂拉越的麥克加林(Michael Garing,30歲)被控謀殺罪,他與其他三名砂拉越男子2010年5月29日晚上11時至隔天清晨7時,在加冷路與沈氏大道一帶的多個地點持巴冷刀搶劫四人,其中一名受害者當場喪命,另三名受害者受重傷。
主要幹案者麥克加林2015年被判處死刑,高庭法官朱漢德當時譴責被告:“他們如同展開一場狩獵之旅,一次追捕一個獵物,用同樣的方法困住並傷害他們。
麥克加林在今年3月22日執行絞刑。
(海峽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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