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
一位叫牛宇虹的女士火了
不僅名震民航界
今天還登上了微博熱搜
而且還占了兩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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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爲什麽會火?
這還要從13日的一篇微博說起
7月13日,微博認證爲編劇的博主“李亞玲”發微博稱,她于12日乘坐中國國際航空有限公司CA4107次航班從成都前往北京時,一名自稱“國航監督員”的女性乘客與同機旅客發生言語沖突。
航班落地後,首都機場警方上機帶走相關人員調查近7小時。
圖爲“李亞玲”微博截圖
因爲這位監督員的電話舉報
飛機上的幾名乘客
在航班降落下飛機後
被迫接受各種調查作筆錄
滯留7個小時
該事件迅速引發廣泛關注
馬上就有網友提出質疑
這名“監督員”什麽來頭?
機組和機場公安的處置是否合理?
13日下午2點39分,國航在“李亞玲”微博下評論表示:國航從未設置“監督員”崗位,也從未聘請任何外部人員擔任“監督員”。
圖爲“李亞玲”微博截圖
國航回複後,李亞玲又連續發布幾條微博,公布第二段現場視頻。
小坊找到一段視頻,坊友們可以聽一下部分現場狀況:
李亞玲表示,當天上午發出視頻後,國航小秘書發來私信詢問手機號和機票號,表示會調查,但沒了下文。
圖爲“李亞玲”微博截圖
不過隨後,立刻有網友翻出舊聞打臉:國航曾發過類似國航監督員的相關聘書。更有網友曬出2011年6月國航頒發給名爲“郭晟Carson”網友的社會監督員的證書。
@郭晟Carson早前曬出的國航社會監督員聘書
網友@郭晟Carson 指出:
國航社會監督員的期限一般是一年,好像實行了一段時間就停止了。這個也不是什麽職位,是來監督航空公司提高服務質量的,不是對其它乘客指手劃腳的,有人拿著雞毛當令箭了。
據業內人士透露,目前絕大部分航司已沒有社會監督員這一職位,即使有也是名義上的。無論是內部監督員還是社會聘請的監督員,也只是對客艙服務有監督的權利,對于旅客行爲並無權幹涉,更不應大聲斥責。
13日晚,國航官方微博刪除了國航“國航從未設置‘監督員’崗位,也從未聘請任何外部人員擔任‘監督員’。”這條微博評論。
而在7月13日深夜
李亞玲在微博再度發聲
曝出自稱“監督員”的女子是國航
客艙服務部辦公室的牛宇虹
李亞玲還在微博中表示
牛宇虹有多次類似事件記錄
“這不是她第一次了,劣迹斑斑,裁判文書網可以看到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的行政判決書(2014)三中行終字第1253號,顯示此人曾因同樣的事情大鬧首都機場,被行政拘留5日。”
據查證發現
2013年牛宇虹曾在首都機場辱罵民警
被處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還有網友扒出了
牛女士曾大鬧地鐵和公交車廂
7月13日晚間
李亞玲在微博中透露
已有國航有關部門的負責人
聯系她表達了歉意
雙方已經約定星期一(15日)
到國航總部溝通此事
14日晚 國航回應了!
7月14日晚,國航宣傳部部長徐彥純稱:
“大鬧機場女子是國航員工,並不是所監督員。同時,徐彥純表示,牛某某曾經是一名空姐,但已離開空乘崗位,“她這種情況也沒辦法參加工作,也沒辦法解除勞動合同”。
對于這件事 這位牛女士
網友心中還有諸多疑惑
@饕餮yoyo2006 :
說實話,國航說她精神病人我真信了,就那在飛機地鐵公交車上吵架的狀態,一看也不是什麽正常人。
@姚先森的娜小懵 :
我很好奇,精神病人可以隨意走動嗎,可以獨自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嗎,出行不需要家屬陪同嗎,萬一她病情發作做出傷人的事怎麽辦?
@北京莫西:
國航明知她有精神病,還允許她獨自乘坐飛機?
@擁有的是幸福:
那問題來了,機場扣留那幾個乘客的理由?
@一百一十八_days:
有病報警還能把其他人滯留7小時也是牛!
@領班大廚:
我不知道@中國國際航空 處于何種原因到目前也不能正面回應本次事件。
網友的有些話講得不無道理
精神病患者真的可以獨自坐飛機?
也像李亞玲之後發的微博說的
尤其熟悉飛機構造的病人,萬一趁人不備去開緊急艙門、或是有別的極端恐怖行爲,所有人無辜陪葬是不是就“善良”了?
小坊要說的是
不管搭乘哪一種交通工具
都請
保持良好心態!
就像今天中午第二條推送中
介紹的例子
留美博士都做出
擅自按緊急制動按鈕的舉動
請大家一定不要效仿!
哎!
總之今天李亞玲將和國航方面
在國航總部面對面協商解決此事
大家一起等一個後續吧
最後提醒所有乘客:
請保持平和的心態
絕對不可以做出
任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爲!
本文綜合自中國經濟網、封面新聞、新京報、新浪微博
大家對此怎麽看?
圖 / 網絡
資料參考 / 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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