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費盡千辛萬苦才拿到新加坡國籍
但自己的根依舊在中國
對祖國的牽挂也絲毫不減
所以還是會時不時回國看看~
吃吃家鄉小吃,探探親朋密友
找回家的感覺~
但是,興奮之余可別忘了自己的“新”身份!
“新加坡籍華人”
和往常不同的是
擁有新身份後的你,回國的第一件事不再是直奔家門
而是要先去“派出所”報道!
最近就有不少剛入籍新加坡的華人踩雷
因爲回國沒有第一時間去派出所
導致受到嚴格處罰!
不僅被罰款,還被要求按手印留底
真是給剛回國的新籍華人們當頭一棒啊
所以,這究竟是怎麽一回事呢?
最近就有一位華人媽媽,
帶澳籍寶寶回國被派出所通知處罰,
並在某社交平台分享了自己的經曆。
很快這篇文章引起了網友們的熱議,
好幾位網友都表示,
自己也被處罰過。
有人表示其實早在10年前就這麽嚴格了,
自己直接被罰款,
還被派出所要求按了手印。
並且不僅是外籍寶寶,
外籍媳婦、外籍女婿
回國都應該報備。
每一次入境中國,
外籍人士都應該盡快去派出所登記。
由于自己的疏忽,
自己的外籍丈夫就收到過警告處罰罰單。
在這裏要強調的是,
這根本就不是什麽新規定,
也不是這位博主“倒黴的經曆”,
這其實咱們國家的法律法規!
早在1986年12月3日,國務院批准,1986年12月27日由公安部、外交部發布,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制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實施細則》
在細則中明確規定:
所有的外籍華人,無論回國是住酒店,還是回國住親戚朋友家,都必須在抵達後24小時之內,由本人或者親友帶上住宿人護照、證件,和留宿人的戶口簿到派出所報到登記。
且必須填寫一份《臨時住宿登記表》
所以,如果你回國之後
第一時間不是住家,而是住酒店的話
那麽酒店應按照旅遊業治安管理規定
給你辦理住宿登記
並將你的等級信息報送所在地的公安機關
如果以上情況沒辦理的話,
公安機關有權對你進行處罰!
處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的罰款
別看這數額不大
但它影響的可是你回國的心情呐!
所以,不管有再忙的事
也不要忘了第一時間去派出所報到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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