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被指涉及策劃武裝暴動而被遣返的緬甸人曾在本地某聯絡所主辦活動(左)。右邊僅爲示意圖,非事發地點。(李國豪制圖)
作者
李國豪
蟻粉應該還有印象,本月上旬內政部宣布在本地逮捕了六名與緬甸叛軍若開軍(Arakan Army)有關聯的緬甸人。這六名緬甸人被指以我國作爲基地,策劃對緬甸政府的武裝暴動,相關人等被捕後旋即被遣返緬甸。
不過,最令人驚訝的是,今年4月7日該批被捕人士曾在本地某間民衆聯絡所的禮堂舉辦若開軍成軍10年的慶典。負責管理民衆聯絡所的人民協會(People’s Association)對此做出解釋,表示該場活動是以健康講座的名義申請的。
聯絡所的場地租借審查機制出現纰漏
根據若開軍相關推特上傳的照片顯示,該慶典的某個節目環節有數名穿著軍服和手持仿冒軍火的表演者在台上演出。而若開軍首領通米亞良(Tun Myat Naing)也在慶典上通過視頻向出席的觀衆(相信多數是緬甸若開人)發表談話。
沒錯,上述描述的情節確確實實發生在新加坡的某個民衆聯絡所禮堂內。消息傳出後,許多本地網民紛紛質疑爲何如此動機不純的活動,居然登堂入室,大剌剌跑到民衆聯絡所舉辦:
“聯絡所的負責人還是人民協會是否應該加強監控,這種事情也會發生,根本沒有調查他們的背景和目的,有人來租用給錢就可以了嗎?”
正如上面這位蟻粉所言,民衆聯絡所的審查機制明顯出現了疏漏。爲此,主管民衆聯絡所的人民協會總算給了回應。
健康講座變叛軍紀念活動?
《海峽時報》報道,人民協會的說法是,負責申請若開軍成軍慶典活動場地的人士,是以舉辦健康講座爲由向民衆聯絡所提出申請。
根據人民協會的說法,任何場地租借申請都必須將用途如實以告,一旦發生違反條規的狀況,有關單位有權取消租借並沒收租借費。
除此之外,任何民衆如果發現聯絡所設施有不尋常的活動,也可以告知當值的聯絡所職員。
健康講座?(若開軍相關推特)
活動現場以抽檢形式檢驗
問題來了,從現場照片來判斷,活動性質絕對不單純。爲何民衆聯絡所的工作人員在當下並未前去阻止這場“挂羊頭,賣狗肉”的活動,並采取上述行動?
四名不願具名的民衆聯絡所職員給了解答。他們告訴《海峽時報》,聯絡所不會在私人活動現場派駐職員,因爲:
“那裏沒我們的事。(we have no business to be there)”
雖說活動現場沒有派駐職員,但聯絡所職員在活動開始前或進行期間會進行抽檢。如果發現任何不遵守場地使用規則的狀況,像是在多用途禮堂烹煮食物等,聯絡所職員會要求主辦方停止活動。如果主辦方拒絕配合,聯絡所職員將彙報管理委員會,以采取進一步行動。
看到這裏,紅螞蟻做個小結,若開軍成軍紀念活動當天能夠順利舉辦到結束,結束後衆人還共聚一堂拍照打卡,唯一的可能就是他們那天沒有被聯絡所職員抽檢到,因爲沒人發現他們的活動內容和申請目的是有出入的。
若開軍成軍紀念活動“圓滿完成”,衆人開心合照打卡。(若開軍相關推特)
當然,一般民衆也不大可能闖入別人的閉門活動,參加成軍紀念活動的人士更不可能揭穿自己參與的活動,因此聯絡所職員在沒有抽檢到該活動的情況下,自然不可能知曉裏面在進行的活動可能已經觸犯條例。
如果要說這個環節有疏漏,那就是抽檢這個環節了。抽樣檢查等于有一定概率被檢查到,也有一定概率不會被查到。
舉個例子,移民與關卡局針對新加坡車輛必須加滿四分之三油桶才能離境的檢查方式一樣是抽檢,沒守規矩被檢查到算你倒黴,偷吃步沒被檢查到,就是你“heng”。
只是,關卡之所以只能抽檢是因爲車輛太多,在維持交通順暢和貫徹四分之三滿缸條例之間必須取得平衡,權衡之下抽檢的方式相對較符合成本效益。
但說回聯絡所,就算每個檔期排滿,一天活動相信也不至于多到聯絡所職員分別花個幾分鍾時間前去看一眼都負荷不了吧?
部分聯絡所的租借申請不需要管理委員會審批
活動進行期間是如此,那事前的審查機制呢?
消息來源告訴《海峽時報》,民衆租借聯絡所設施的用途多數是婚禮或生日會。以涉入若開軍成軍紀念活動風波的小型劇場或多用途禮堂來說,租借人必須親自到聯絡所完成租借手續,同時也必須在申請表格上說明租借用途。
問題來了,每一所民衆聯絡所都有不同的批准程序。並非所有民衆聯絡所的管理委員會都會審批每份租借申請,在某些情況下,聯絡所職員只會向管理委員會針對一些特殊個案作口頭彙報。
再做個小結,一樣是聯絡所,但卻沒有統一的審批程序。在最寬松的情況下,租借程序很可能就是填填表格交給聯絡所職員就大功告成。
看到這裏,我們基本上可以了解到,在申請審批過程和活動進行兩個階段,一旦審批程序是上述最寬松的情況,再加上活動進行期間並未被抽檢,聯絡所的場地租借程序都有可能因出現纰漏而導致有心人士得以在裏頭舉辦“挂羊頭,賣狗肉”的活動。
若開軍成軍紀念活動在重重纰漏下,在聯絡所禮堂“登堂入室”。(若開軍推特)
警方不會批准外國人主導的政治性活動
另一方面,新加坡警方則強調聯絡所的租借申請表格已經清楚說明,相關設施不能作爲宗教、政治或不法用途。
警方和人民協會也提醒主辦單位務必申請活動所需的准證,特殊目的的活動在公共秩序法下,除非達到豁免條件,否則一律須向警方申請准證。他們也強調,類似若開軍成軍紀念慶典這類活動絕對不可能獲得警方批准:
“針對那些有政治意圖,無論是倡議或反對其他國家的政治活動,且由非新加坡人主辦或涉及非新加坡人的活動,警方一概不會發出准證。”
無論如何,相關活動的幾位首腦已經被遣返緬甸。剩下的,就看警方和人民協會等相關單位如何亡羊補牢,把民衆聯絡所場地租借程序的缺失補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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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加坡租房的設施,未必比得上這些“街道辦”奢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