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事通說
終于進入2019年了,新加坡萬事通祝福大家新年快樂!
新年新氣象。又是一年飛速而過!在過去的2018年,發生了不少大事~剛剛到來的嶄新的2019年,又有哪些驚喜等著我們呢?
2019年1月1日起,中國有一大批新規開始實施,身在海外,很多新政都跟我們海外華人息息相關!
《電子商務法》將正式實施
2018年,《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正式確認!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第八十二條,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違反本法第三十五條規定,情節嚴重的處50萬以上200萬以下的罰款。
這罰款金額讓萬事通瑟瑟發抖!诶,等等,《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和代購們有啥關系?
先別著急撇清,還真的和代購有關系!
2018年8月31日,全國人大第五次會議,《中國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正式出台!
《中國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將于2019年1月1日正式實施!
事實上,《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的催生,是因爲中國網購的興起。在越來越多的人因爲中國電子商務快速發展而受益的時候,問題也隨之而來,很多電子商務平台出現了不少大大小小的事故,但是卻始終缺乏監管。
而《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就是爲了整頓這一現象,對于海外市場而言,“代購”就成爲了整頓的重中之重!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到底會對代購們産生怎樣的影響,萬事通這就帶大家解讀一下!
首先,很多“小代購們”,肯定會覺得,天塌下來,有高個子的頂著,這《電子商務法》跟我們這些小門小戶,關系不大吧!
如果你也這麽想,那就大錯特錯了!萬事通這裏要提醒“小代購”,也就是個人代購們!執照、繳稅,一個也逃不過!甚至在你不知道的時候:你,已經違法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第十條!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依法辦理市場主體登記。也就是說代購如果沒有足夠的行政許可或者銷售資質,將違法!相信很多代購看到這裏已經哭暈在廁所了~
但是換個角度來來說,電子商務的蓬勃發展伴隨的是亂象叢生!只有國家加強立法,加強監管,才能給大家打造一個有序的電子商務環境!
史上最大護照政策調整
爲更好滿足海外中國公民申辦護照需求,便利相關申請,根據國內統一部署,2019年1月1日起,中國駐外使領館將大幅調整簡化海外中國公民換領護照的政策和材料。
調整後,海外中國公民換領護照的適用人群將進一步擴大,申請材料要求進一步放寬,未成年人辦證更加便利。這是截至目前力度最大、惠及人群最多樣的一次海外中國公民護照政策調整,也是海外護照工作依法行政的重要實踐,有關調整如下:
擴大護照換領適用人群:
調整前,使領館僅受理在國外長期居留的中國護照持有人換領護照申請。
調整後,除法律法規明確不能頒發的情形,如旅遊等短期出國的中國公民等,其他國外中國護照持有人均可在使領館換領護照。
放寬並簡化申辦材料要求:
調整前,向使領館申辦護照時,爲證明本人居留情況,須提交當地有效居留證件或簽證,個別情況還需要去第三方開具相關證明。
調整後,除有效居留證件或簽證,申請人可選擇當地銀行對賬單、水電氣賬單等任一種材料,證明本人在當地的居留情況。同時,借鑒國際通行做法,引入了國籍狀況聲明制,即由護照申請人就自己的國籍狀況做出聲明,並爲聲明內容負責,承擔法律責任,無需再去第三方機構開證明。
未成年人辦理護照、旅行證更爲便捷:
調整前,要求未成年申請人父母雙方須陪同未成年人到場提交申請。
調整後,只需一位法定監護人(父/母/其他法定監護人)陪同未成年人到場並出具同意意見即可。
統一未成年人申辦旅行證辦證材料:
調整前,駐外使領館受理未成年人申辦旅行證材料要求不盡相同。
調整後,未成年人申辦旅行證材料實行全球統一標准(請查閱我館官方網站了解具體要求)。此外,除首次申辦原則上應在出生地的中國使領館辦理外,其他可向中國任一駐外使領館或者駐香港、澳門公署申辦,如無特殊情況,各館在受理後4個工作日內即可發證。
進一步完善預約系統,提升服務體驗:
“海外中國公民護照在線預約系統”完成升級工作,增設以下功能:
1、“護照辦理進度查詢”功能。申請人可以在預約系統內獲取實時的辦理進度,系統還可將辦理進度自動發送至申請人登記的電子郵箱。通過優化流程,將取證時間從之前的15個工作日大幅縮短到最快一周左右。
2、“收集領事服務評價”功能。申請人辦好證件後可以在線對使領館窗口服務、業務辦理、辦證環境等進行星級評價並留言提出意見建議。爲下步改進工作,提升服務明確方向。
1月1日起個人5萬以上交易、
20萬以上轉賬將受到監控!
前段時間,中國央行發布了《中國人民銀行關于非銀行支付機構開展大額交易報告工作有關要求的通知》(銀發〔2018〕163號),根據央行這個通知,2019年1月1日起,包括微信支付,支付寶等在內的非銀行第三方支付機構以下交易情況必須上報。
根據該政策要求,明年1月1日起,涉及微信支付,支付寶等在內的非銀行第三方支付機構下列交易情況要上報:
1、當日單筆或者累計交易人民幣5萬元以上(含5萬元)、外幣等值1萬美元以上(含1萬美元)的現金收支。
2、非自然人客戶支付賬戶與其他賬戶發生當日單筆或者累計交易人民幣200萬元以上(含200萬元)、外幣等值20萬美元以上(含20萬美元)的款項劃轉。
3、自然人客戶支付賬戶與其他賬戶發生當日單筆或者累計交易人民幣50萬元以上(含50萬元)、外幣等值10萬美元以上(含10萬美元)的境內款項劃轉。
4、自然人客戶支付賬戶與其他的銀行賬戶發生當日單筆或者累計交易人民幣20萬元以上(含20萬元)、外幣等值1萬美元以上(含1萬美元)的跨境款項劃轉。
也就意味著,我們今後個人使用支付寶或微信交易額達到5萬元以上,轉賬數額達20萬元以上,都可能被列爲大額可疑交易而被央行監控。
不過,銀行出台這一政策的初衷並不是爲了限制大家的消費活動和牽制非銀第三方平台的發展。據相關數據,我國第三方支付交易金額2018年預計達171萬億元,占所有銀行的網絡交易金額的約十分之一。
新政出台是央行爲了完善對非銀第三方平台交易的監管,避免不法之徒鑽漏洞。此舉是爲了打擊洗錢等金融犯罪活動,遏制恐怖活動等非法行爲。
嚴查海外彙款
今年,中國外彙局也把互聯網金融徹查了一番,並下達了《互聯網金融從業機構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管理辦法(試行)》這一新規!
規定中明確寫道,客戶當日單筆或者累計交易人民幣5萬元以上(含5萬元)、外幣等值1萬美元以上(含1萬美元)的現金收支,金融機構、非銀行支付機構以外的從業機構應當在交易發生後的5個工作日內提交大額交易報告。
對于在新加坡經商和留學的中國人來說,這可是件大事!
從2019年1月1日開始,只要是單筆或累計交易超過5萬人民幣,或者新元等值1萬美元以上。交易後5個工作日內都需要機構報告。
如果違規,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對在新加坡留學的留學生而言,以前父母給我們彙生活費和學費的時候,圖方便和省手續費,很多人都會選擇使用第三方平台進行轉賬,然後我們拿著錢,在新加坡換新元。
但是萬事通在這裏提醒大家!這項規定出台之後,大家還是讓自己的父母乖乖去銀行彙款吧!因爲如果還繼續用第三方平台彙款,外彙局完全有理由相信,你們在洗錢!
嚴查海外彙款
2019年1月1日起,中國人全球收入都要交稅。50萬年薪交稅35%,96萬起交稅45%,利息、股息、房子收租,都要交稅20%。
2018年,備受社會關注的關于修改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經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表決通過。至此,七次大修後的新個稅法正式亮相!
中國個人所得稅可以全球征稅的對象非!常!廣!任何人(無論國籍)在中國有住所按全球所得繳稅;無住所+一年住滿183天,按全球所得繳稅;無住所+不居住 按境內所得繳稅;無住所+一年未住滿183天 按境內所得繳稅。
雖然是境外的收入:有房,在海外也要交稅?沒房,回去住183天就要交稅?橫豎都!要!繳!稅!就!對!了!
而且,注意另外一個重磅消息!中國也加入讓全球富豪聞風喪膽的CRS(共同申報准則)。畢竟,境外賬戶信息獲取才是全球征稅的關鍵!
CRS,就是各國政府之間相互通報,對方公民在自己國家的財産信息。也就是,居民金融賬戶信息透明化,說到底就是爲了避免偷漏稅。
各位通心粉上面這些即將實施的新政,是不是每條都跟您切實相關呢?快戳“寫留言”交流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