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加坡坐擁多處房産,靜靜的當個包租婆或者包租公應該是件不錯的事吧?但有些事情你必須要知道!就是必須交稅!
兩位包租公不知道是故意,還是本來就不知道,反正就這樣稀裏糊塗的…進去了!起因是兩位包租公在報稅時未呈報租金收入…
兩位包租公都是大老板,有錢,A是10家公司的東主,以及董事兼股東,包括投資公司、工程咨詢、腳部反射按摩和草藥護發公司等等。
B曾經擁有八家公司,目前只剩下四家公司,他是這四家公司的東主及董事兼股東,包括建築與電氣公司、投資公司、草藥護發公司和咖啡廳等等。
倆人還共同擁有其中三家公司
A包租公在2010至2013估稅年,沒有呈報總數41萬1252元的租金收入,逃稅6萬9000余元。
B包租公在2012至2014估稅年,沒呈報29萬9769元收入,逃稅5萬2000余元,也被指沒在期限內呈報所得稅。
在新加坡所得稅法令下,逃稅刑罰是罰款不超過1萬元,或坐牢不超過三年,或兩者兼施。除此,違法者得繳付相當于逃稅額三倍的罰金。
而沒有呈報所得稅的刑罰是罰款不超過1000元。如果不付罰款,則須坐牢六個月代替。
需要重點提醒:
納稅人就算繳付房地産稅,也必須在報稅時呈報租金收入。這也是納稅人一些常犯錯誤。
在新加坡,許多人誤以爲繳付房地産稅,就不必呈報租金收入。事實上,在呈報個人所得稅時,納稅人必須呈報所有租金收入。
租金收入和租賃費用不能靠估計,必須有相關文件支持,包括租約、抵押利息單、發票和收據。
倘若納稅人沒有適當記錄,便只能扣除相當于總租金收入15%的租賃費。
納稅人只能扣除房貸利息,不能扣除個人貸款利息,而償還的貸款額屬于資金費用,不能扣稅。
即使享有“無須呈報所得稅服務”(Non-Filing Scheme),但如果有其他收入來源,也必須呈報。
過去三年,新加坡對1500人進行審計,從中追回737萬元的稅收和罰金。
主要的方式是
通過審查租約和房地産擁有權記錄來檢測納稅人有沒有呈報收入或少報收入。另外,還通過數據分析來檢測納稅人是否有報稅和逃稅。
所以,在新加坡坐擁多房産,基本上就是被重點關注的對象,稅…記著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