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個月,新加坡教育部已經表明將會在今年8月1日起,在屬下中小學和初級學院的校園向教職員收取停車費。
最近,教育局再次表示,學校不會安裝電子停車系統收取停車費,以減少行政工作和執行成本。不過每一個有意定期在校園內停車的教職員、書店和食堂業者,都必須購買停車季票。課外活動的教練和指導員也受影響。
其中收費表格如下:
對于汽車而言,在學校開學期間,露天停車場的停車月票是75元,有蓋停車場的停車月票是100元;在學校假期期間,露天停車場的停車月票是15元,有蓋停車場的停車月票是20元。
對于摩托車而言,在學校開學期間,露天停車場的停車月票是13元,有蓋停車場的停車月票是14元;在學校假期期間,露天停車場的停車月票是2元,有蓋停車場的停車月票是3元。
一年下來,如果小車停在露天停車場的話,要720元新幣;如果停在有蓋停車場的話,則要960元新幣。而摩托車停在露天停車場要123元,停在有蓋停車場要135元。
心疼新加坡的教職員工們~~無端端多了一筆支出。
不過事實上,在教育部看來,這不是一筆額外支出,而是收回原有的“隱藏津貼”。據教育部說,2015年總審計署報告反映,理工學院和工藝教育學院提供給教職員免費或低于停車市場價的停車費,在公共服務部門的裸薪(clean wage)准則下,等同于提供“隱藏津貼”。所以教育部與公共服務署、財政部討論爲教職員在校園停車決定一個合理的安排。
由于多數學校一帶都設有收費停車場,學校停車場也只供教職員和特定訪客使用,因此允許教職員免費停車涉及“應繳稅的利益”(taxable benefit)。爲遵照公共服務署的“裸薪”准則,應在學校向教職員收取適當的停車月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