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個科技發達的社會,騎電動自行車是再方便不過的了,不僅環保還省錢,但是新加坡的法律就是這麽叼,中國同胞們,一定要注意了,這兩天又出現電動自行車出事被告上法庭的事情,如果不符合標准的千萬不要再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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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男子因涉及騎電動踏板車或腳踏車釀禍,今早(5月24日)齊齊被控上庭,當中一名男子涉在聯絡所範圍騎電動踏板車,和施工的承包商發生沖突還差點撞到人!這三名被告分別是何俊偉(17歲)、山達般(33歲,印度籍)、以及周協成(37歲),前兩人各面對一項控狀,周協成則面對兩項控狀。
何俊偉的控狀指他在今年2月17日下午3點31分,在義順環路靠近義順初級學院的地點,騎電動踏板車之際撞倒78歲的老漢王亞齊,魯莽行爲導致對方受重傷。
山達般的控狀指他在去年9月21日晚上8點半,在四美1街朝往惹蘭柏拉督(Jalan Pelatok)方向的行人走道騎腳車時,撞倒73歲的老婦黃玉春,魯莽行爲導致對方受重傷。
周協成的控狀則指他在去年7月24日早上10點02分,于吉豐民衆俱樂部位于5樓的多用途禮堂附近,騷擾一名叫佩德羅(Pedro)的男子,向佩德羅比中指,還辱罵佩德羅.
周協成指佩德羅爲他的國家帶來羞恥,要佩德羅買廉價航空機票,隔天飛回家,不竟如此,控狀也指周協成在兩分鍾後,于吉豐民衆俱樂部5樓的電梯大廳外,在狹窄的走廊騎電動踏板車,差點撞到佩德羅.
3名被告都沒有聘請律師,他們都表示有意認罪,山達般案件展至31日過堂,另兩名被告案件則展至下個月7日過堂。(人名譯音)
前兩天網友建議,大家直接買上圖電動車算了,不僅有人讓路,還不會被警察抓,而且新加坡那麽便利,也不用考慮搬來搬去,下車直接一瘸一拐走路,呵呵,穩,對此你怎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