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位“海南仔”因爲欠債手頭緊,竟合夥打搶朋友的前老板,偷車持刀搶走4萬多元現款後匿藏馬來西亞超過20年,自首後被送回國面控,昨天認罪後被判坐牢4年和禁駕3年。
這起持械搶劫案發生于1996年7月5日上午11時06分左右,地點是永光路第65座組屋的停車場。
共有3人涉案,一個是李艾榮(當年38歲),另一個則是侯明炎(當年32歲)。人稱“海南仔”的符祥添(59歲)則逃到馬來西亞匿藏,今年3月自首後被帶回新加坡面控,昨天認罪後被判刑,他當年幹案時只有38歲。
根據案情,符祥添案發前面對一些財務困難,欠下一些債務,想起李艾榮曾提到前老板洪德光(當年43歲)習慣到銀行取錢發工資,于是獻議李艾榮一起打搶他,符祥添還叫了侯明炎一起參與。
幹案前,符祥添和李艾榮到勿洛南1道第3座組屋樓下偷了一輛摩托車,案發當天早上9時,三人在停車場策劃打槍,由符祥添和侯明炎負責打搶,李艾榮負責開車接應。
洪德光稍後到銀行提錢,走出銀行時,符祥添和侯明炎用報紙包住刀子截住洪德光,搶走他的信封後坐上摩托車揚長而去。
他們與李艾榮會合後,換乘他的車返回符祥添位于菜市道第39座組屋的住家分贓,符祥添分得一萬多元(逾3萬令吉),他把錢用來還債和應付日常開銷。符祥添過後逃去馬來西亞躲藏,躲在吉隆坡一直到今年3月2日才自首。李艾榮和侯明炎早前已被治罪。
這位海南仔2度逃逸大馬
被告幹案2年後在大馬被捕,押回國受審,但他神通廣大二度逃到大馬,直至2018年3月才自首。
根據當年報道,被告和同夥衆目睽睽下當街搶劫,一人箍頸一人搶錢,洪德光想跑回銀行,但被兩人捉住,他一時驚慌,把手中的信封丟在地上,裏面的一些鈔票因此散落地面,符祥添和侯明炎一一撿起塞進衣袋後坐上摩托車揚長而去。
被告事後逃去馬來西亞,1998年一度被捕被遣送回來,但他在同一年又潛逃,之後一直躲在吉隆坡,直到今年3月2日才自首。至于被告如何逃脫,則不得而知。
想念老母親和兒子 海南仔自首
想念老母親和兒子,海南仔自首,結束20多年的居無定所的漂泊生活。
根據新加坡媒體《聯合晚報》了解,海南仔逃到大馬後,因爲擔心被捉,多年來居無定所,到處打散工。他之所以在今年3月自首,主要原因是他厭倦了東躲西藏的日子,加上對老母親和兒子的思念所致。
他這趟自首,主要想回來見見母親和兒子。被告的母親已經81歲,他的兒子的歲數則不詳。被告的妻子和一名姐妹周四也出庭聽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