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郵政(Singapore Post)董事會已接受特別審計委員會和企業治理檢討的調查結果和所提出絕大數的建議,除了一項把任期超過九年的所有董事視爲“非獨立董事”的建議。
新郵政說,由于集團最近的推出董事更新與任期政策,已把最高任期定在九年,因此這項建議不適用。
董事會承諾在未來三個月推行其余建議,當中一些建議已經在最近推出的商業操守與道德守則,以及關于管理董事利益沖突、董事會更新和任期的新政策中提到。
企業治理檢討由國際領導咨詢公司Heidrick & Struggles和我國的李及李律師事務所所進行,它們在今年4月至5月中訪問新郵政董事會和管理層成員。
此外,15家包括本地上市公司和全球電子商務與郵政價值鏈當中的上市公司,也被作爲這項檢討的基准。
新郵政說,它正在實行爲過程和做法作妥善存檔的建議。未來,管理層和有關的工作小組在收購與兼並的任何階段中,將能以正式文檔爲依據。文檔將列明收購與兼並過程、管理層評估清單、對利益沖突和利益相關者交易的處理,以及董事會批准過程等等。
檢討也發現新郵政對市場所作出的披露和在新加坡交易所的宣布都沒有妥善存檔。
對此,新郵政說它將采納的披露政策,會列出詳細的過程,並對草擬、准備、批准和發布新交所通告的責任作出清楚的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