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梯直達
1#
發表于 28 分鍾前 | 只看該作者 |只看大圖
事情發生在去年年底的一個深夜,53歲的婦女前往北部一個組屋探訪朋友,誰知竟遭遇夢魇!
當她抵達組屋時,17歲的被告(施姓少年)與兩名22歲的同夥突然出現,還用菜刀架著阿嫂的脖子,
從她身上搶走總計數百元的現金、手機和香煙。
誰知更可怕的事情還在後面,搶劫得手後,被告竟然色心大起,
拿著菜刀威脅婦女就範,還對她直接霸王硬上弓!
阿嫂在過程中受傷,事後將他們報警揭發。
犯罪嫌疑人隨後很快落網,據悉其22歲的男性同黨還涉及毒品。
目前被告少年共面對包括搶劫、偷竊及強奸罪在內的三項控狀。
搶劫罪名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最少5年,最長20年,以及打鞭至少12下。
而抵觸刑事法典379(偷竊)條文,罪成者可被判監禁最高七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重犯者可面對監禁和罰款或鞭刑。
根據刑事法典,被控第375節“強奸”條文者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長20年,也可能被判罰款或鞭刑。
新加坡的鞭刑真的不是唬人,一鞭子下去有的犯人會疼得小便失禁,有的會直接昏過去!三下就休克!
受過鞭刑之後的傷口大約要一周至一個月之間才能痊愈,但是傷疤是幾乎無法消除的。
親曆者曾回憶說:“我已經嚇得不斷抖動,就像一片樹葉。然後我聽見鞭子呼嘯,就像木板打在一面牆上。
一秒鍾後,我覺得刑鞭咬進了我的屁股裏。我嚎叫、掙紮,好像一只瘋了的動物。
當時我想的就是‘跑’,如果我沒被綁住,一鞭能讓我跑一英裏……鞭子一下一下抽下來,一分鍾一下。
最後一鞭打完,我頭昏眼花,癱在刑架上。我流血的屁股疼得直抽動,好像著了火。”
而強奸,正是40種強制實行鞭刑的罪行之一,其他強制鞭刑的罪行包括非法走私或販賣毒品、
非法貸款(協助債主騷擾債務人也一並同罪)、非法入境或簽證過期非法滯留90天以上等。
有人說鞭刑太過殘忍,應該革除,但新加坡之所以能成爲現在這樣治安第一的國家,鞭刑可以說是起到了巨大的威懾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