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8日訊)涉性侵9歲男童的總裁被判罪成,控方踢爆身家300萬美元(約1200萬令吉)的他已賣車停租約,妻兒全回美國,在新加坡“無房、無車、無根”潛逃風險大,要求不讓他保釋獲准。
《聯合晚報》報導,一名48歲外藉總裁被控3項非禮及性侵罪狀,指他于2015年10月31日晚上在自己的家裏,趁兒子熟睡時3次溜進臥房,對睡在上層、當時9歲的男童伸出狼爪,包括脫褲子非禮男童,並爲他口交。
受害男童與被告的兒子是同學關系,當晚受邀到被告的家慶祝萬聖節,之後留下來過夜。爲保護案件中的受害男童,法官谕令媒體不准報道任何可能泄露受害人身份的資料,包括被告的名字。
被告不認罪,案件去年10月開審,高庭法官施奇恩昨午宣判,裁定被告性侵罪名成立。
法官在口頭裁決中指出,受害男童是一名可靠的證人,供詞坦白與率真,案發當晚是他第3次到被告住家過夜,他也說自己向來對被告的印象很好,認爲他好玩、風趣及可靠。
法官認爲,男童對被告沒有敵意,他沒理由編造謊言指控被告性侵;相反的,被告的抗辯立場就是一味否認,辯詞都是事後想出來的。
控方在法官裁決後,申請還押被告等候案件下判,不准他保釋在外。
控方指出,被告目前以6萬元(約18萬令吉)保釋在外,即使把保釋金額提高,對于身家至少300萬美元的被告來說,
他有能力棄保潛逃,補償擔保人之余,還能舒服地繼續過日子。
同時,被告的妻子與3名兒子已在去年底離開新加坡,回到美國居住。目前無業的被告也賣掉車子及終止租約,在新加坡沒有根,潛逃風險更大。
遭性侵男童痛苦難熬
每月“31日”最難熬,因爲男童會憶起痛苦經曆,曾經一哭3小時。
控方昨午在庭上揭露,現年12歲的男童目前在放假中,但他已不打算回去同一所學校。根據控方結案陳詞,性侵事件對男童造成極大的影響,導致他人生中留下一段不堪的回憶。
父母親供證時透露,原本活潑的男童在案發後性情大變,很害怕在學校附近遇見被告。由于被告的住家就在學校附近,男童會特地繞道避開洋房。
男童在家也顯得戰戰兢兢,晚上堅持把家裏所有房門關上,甚至擔心被告會找上門複仇。
母親透露,每個月的31日也是男童“難熬”的日子,因爲他會記起傷心事。例如,前年的萬聖節晚上,男童哭上整整3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