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玲娥聲稱銀行存款是已故丈夫給她“養老”的禮物。(互聯網)
(新加坡15日訊)印尼華裔商人生前賣房留下117萬余元(約351萬令吉),存入妻子與長子的銀行聯名戶頭,結果妻兒在他死後爲錢翻臉!
86歲母親起訴63歲長子,聲稱銀行存款是商人給她“養老”的禮物,但長子私吞其中至少50萬元(約150萬令吉)款項,連她用來支付醫藥費的錢都要討回。
《聯合晚報》報導,這起民事訴訟本周在高庭開審,今天是審訊的第2天,由來自印尼的起訴人黃玲娥繼續上證人欄供證。
被起訴的是莉裏雅的長子約翰亞裏非 ,他目前是新加坡公民,與妻子和女兒在新加坡生活。他也是一名頗有名氣的攝影師,以自然攝影爲專長,曾舉辦過攝影展。
綜合訴辯雙方的法庭文件,2010年過世的商人哈山亞裏非與黃玲娥育有3名兒子,商人在2007年賣掉印尼一棟夫妻倆聯合擁有的房地産後,把部分賣房所得的款項,數額約117萬新元,存入黃玲娥與長子在新加坡的聯名銀行戶頭。
根據訴方的開庭陳詞,這筆錢是商人贈送給黃玲娥的禮物,讓她有錢養老而不必依賴孩子們。長子只是幫忙代管理,黃玲娥與長子在新加坡兩家銀行開設了7個聯名戶頭,但他多年來卻擅自挪用戶頭中的部分款項,估計超過50萬元。
黃玲娥曾從戶頭提錢支付醫藥費與旅行費用,但訴方稱,她的媳婦也要求她把錢歸還至戶頭。
訴方也稱,長子擅自使用聯名戶頭款項進行外彙投資,結果投資失敗蒙受虧損。訴方要求長子把所有挪用的資金歸還給母親,並且清楚交代所有戶頭資金的去向。
但辯方的立場是,聯名戶頭中的款項是父親留給他與母親平分的,他因此提出反訴,要求法庭下令讓他應得一半的戶頭存款。案件續審至本周五。
保管鑽戒變禮物
印尼雅加達發生動亂,母親把包括鑽戒在內的8件首飾叫給長子保管,如今要把首飾討回來。但辯方駁斥,這些首飾是母親送長媳婦與兩名孫女的。
母親聲稱,1998年左右,雅加達發生騷亂,她擔心有危險,于是把手上的8件首飾交給長子保管。
這些首飾包括兩條有鑽石的白金項鏈、4枚鑽戒和紅寶石鑽戒等。
但辯方駁斥,首飾是母親送給媳婦與孫女,即答辯人的妻子與兩名女兒的禮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