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穆魯甘(左)和被告賽楚。
(新加坡25日訊)警方昨日(8月24日)以非禮罪提控七名男子,其中一名41歲男子面對13項控狀,當中一項指他用卷尺測量女生胸部到下體,以及肚臍到下體的距離。
被告沒有代表律師,法官在他面控後,下令將他還押心理衛生學院接受精神狀況評估,案展9月7日過堂。
由于案件在提控階段,目前不清楚被告和女生的關系。但法官下令媒體不得報道女生和被告的名字,以保護女生身份。
在七名被告當中,被告面對最多控狀,涉及一名女生和一名男生。
被告安東尼(右)和被告黃立邦。
被告涉嫌在2017年10月間,三次非禮當時只有16歲的女生,其中一次,被告涉嫌在蔡厝港一個組屋單位,用卷尺測量女生胸部到下體,以及肚臍到下體的距離。
另外兩次則指他在同一間組屋,用手指上下搓女生的下體,以及抓女生的手放在他的下體。
被告涉嫌在2018年1月間,六次非禮女生,兩次侮辱女生尊嚴。當時女生17歲。
根據控狀,被告涉嫌在巴士內拉女生的手摩擦他的下體。此外,被告在國立教育學院的更衣室偷拍女生沖涼,用肥皂搓她的胸部,並且在汽車裏硬拉女生的手替他手淫等。他也涉嫌在校園廁所用手機拍攝他搓女生胸部和下體的錄像。
另一名男生是在2011年間遭非禮,當時他17歲。被告涉嫌替男生手淫,前後兩次。
新聞來自:《聯合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