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學校輔導室非禮三名男學生罪名成立,本地一名中學輔導員,星期五(31日)被判入獄兩年八個月。
50歲的男被告,因爲上了年紀,逃過了鞭刑,法官因此判他坐牢多12個星期。
法官也下令媒體不得公布被告和學校的名字,以保護受害者的身份。事發時,他們年齡介于14到16歲之間。
被告是在2011年到2013年之間幹案,他自2013年起,已經被停職。
控方稱,身爲輔導員的被告,備受愛戴而且也獲得學校的信任。然而他卻因此有機會認識幾位心靈困惑,及脆弱的男學生。這些學生視被告爲“他們生命中唯一可以依賴或訴苦的成年人”。
在學校輔導室內伸出狼爪
被告擁有自己的輔導室,大門可以上鎖,窗口裝了百葉簾。控方說,被告就在那裏伸出狼爪,非禮三名男學生。
根據法庭文件,其中兩名男生在2010年被送往那裏接受輔導。當時他們只有13歲,還在念中一。
其中一名男孩學業成績不佳,除了有遊戲成瘾的傾向,還面對家庭方面的問題,尤其是與母親關系不好。
另一個男生則有行爲問題,不只是打架,而且對老師無禮。
被告從2010年到2013年之間,是兩人的輔導員。他很快就獲得兩人的信任。兩人會在休息期間或放學後,到輔導室找他。
控方說:“受害者漸漸依賴被告,在應對學業壓力、教師關系、家庭問題、甚至是金錢問題上,提供建議。”
至于第三位受害者,被告是在2013年8月非禮他。據這位男生透露,他並不需要接受被告的輔導,但卻被叫到輔導室,主要是爲了談,須接受輔導的其中一名男生的成績。
第三位受害者稱,被告一邊與他談話時,一邊解開他的褲子,拉下拉鏈,之後還非禮他。
後來他和朋友說話時發現同樣的事情也發生在朋友的身上。
控方說,被告一直逃過法網,因爲他備受信任。受害者也覺得太羞恥而不敢站出指控他,又或者他們覺得人們不會相信他們。直到三名受傷者發現對方的情況後,才意識到被告犯罪的程度,決定向校方投報,調查才因此展開。
法庭今年6月判處被告五項非禮控狀罪名成立。不過由于一些證據混亂不可靠,被控所面對的另外兩項控狀,罪名不成立。
辯方:被告是個關心學生的輔導員
被告的辯護律師表示,已婚並育有兩個孩子的被告是個“關心學生的顧問”。
辯方說,其中兩名受害者也確認“被告在他們生命中仍留下正面影響”。辯方也提呈了一些學生的證詞,指被告有耐心,而且曾幫助他們解決困難。
辯方稱,被告已經遭到足夠的懲罰,並要求法官判他14個月監禁。
法官最終判被告兩年八個月監禁。
辯方表示,被告有意上訴。
被告所面對的每項控狀,可被判處長達兩年監禁、或罰款或鞭刑,或多項刑罰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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