轎車失控撞進咖啡店後,司機直到撞上另一輛轎車才停下。(檔案照)
(新加坡4日訊)單親女經理與前男友及六歲女兒,一起到芽籠吃田雞粥,不料飛來橫禍,遭一輛失控撞進來的轎車撞飛,導致頭部受重傷,失去味覺及嗅覺,前男友及女兒也受傷。三人入禀法庭,以疏忽駕駛爲由向肇禍司機索賠,法官裁決司機必須爲車禍負全責。
這起車禍于2014年12月19日晚上11時10分左右,在芽籠9巷一家售賣田雞粥的咖啡店發生。
三名起訴人分別是現年44歲的董宣伶、她10歲的女兒鄭芮姿和她的前男友傅國春(譯音)。辯方是肇禍司機陳成發(譯音,Tan Seng Huat),但他已于2016年過世,如今由陳素珊(譯音,Tan Su San)作爲代表。
根據判詞,事發當時肇禍司機開著汽車在芽籠路上行駛,卻在轉進芽籠9巷時,撞進咖啡店,撞上在吃田雞粥的食客。肇禍的汽車繼續開往沈氏道的方向,撞上另一輛轎車後才停下。
記者今早走訪起訴人董宣伶,她是一間建築公司的經理。她受訪時說,自己是單親媽媽,育有10歲的女兒及9歲的兒子。事發當晚,她與前男友帶著當時僅6歲的大女兒到芽籠吃田雞粥,卻遇到車禍。
“我當時被撞飛,落在馬路上,失去意識。在醫院醒來的時候,還問爲什麽在這裏。”
她憶述,當時醫生告訴她腦積血,動了腦部手術,還說腦部傷到的地方再差1公分就可能會影響她的說話能力。她住院20天,這起車禍奪走了她的味覺及嗅覺。除了頭部受傷外,她右腳尾指骨折,手腳擦傷。
她通過代表律師,以疏忽駕駛爲理由,向肇禍司機索賠。三名起訴人索賠成功。根據法令,國家法院可審理索償額最高達50萬元(約150萬令吉)的交通意外和工傷索償案。
辯方代表律師指出,肇禍司機事發時突然中風爲理由,無須對賠償負責。法官認爲,肇禍司機在車禍時並沒有完全失去控制車子的能力,即便中風造成右邊身體癱瘓,應該能用左手左腳避免車禍。
根據判詞,辯方的代表律師指出,肇禍司機是因爲突然中風,不能控制右腳以及右手,車子才會失控而造成車禍。
代表律師指出,中風甚至導致肇禍司機昏厥,完全沒有控制車子的能力,不應該對車禍負責。
訴方的代表律師則認爲,肇禍司機即便是中風,但並沒有完全失去控制車子的能力,並且傳喚了田雞粥檔口老板爲目擊者。目擊者指,肇禍司機在撞進咖啡店後,依然能夠將車子高速駕入路旁兩邊都停滿車子的小巷,開了百多米都沒撞上旁邊的車。目擊者也指,看到司機事後依然保持清醒,並沒有昏厥。訴方律師認爲,這證明肇禍司機還有控制車子的能力。
法官認同起訴方的看法,他在判詞中指出,辯方即使能證明肇禍司機是在車禍發生時中風,但不認爲肇禍司機完全失去控制車子的能力,司機還是能用左手和左腳控制車子避免車禍,因此沒有充分的理由免責。
董宣伶堅持多花時間陪伴女兒鄭芮姿,希望幫助她早日走出陰影。(受訪者提供)
女童在事發後留下陰影,出門都不敢走在路旁,目前還在看心理醫生。
車禍發生時,董宣伶的女兒鄭芮姿年僅6歲,親眼目睹母親被突然沖進來的轎車撞倒在地,嚇得邊哭邊喊“媽咪,媽咪”,此後更留下心理陰影。
董宣伶表示,女兒現在出門都缺乏安全感,很害怕走在馬路邊,也不敢坐在路旁的座位用餐。
她透露,自己曾在出門時跌倒入院,更讓女兒時刻擔心她的安危,每次媽媽離家半小時左右,女兒就會撥電詢問她的情況,擔心媽媽下一秒突然又要進院。
“我們有帶她去看心理醫生,但還是沒有完全好轉,我現在唯有確保自己平安健康,多花時間陪她,讓她慢慢康複過來。”
意外發生後,女經理常感到頭暈頭痛,也經不起震蕩,曾想辭職,在公司挽留下改爲兼職。
董宣伶透露,雖然慶幸經過那麽大的手術,仍能回到正常的生活,也感激家人的支持與照顧,但也清楚體力已大不如前。
“手術後我常會突然頭暈或頭痛,反應也比以前慢了許多,開車也得非常小心。”
在一家建築公司當行銷及營運經理的她,出院後請了約100天病假,之後堅持繼續工作,卻發現自己體力變差。
“有一次,我得到顧客那裏送文件,過天橋時不知怎麽滑到了。走到顧客店外,等待顧客簽文件時,竟然暈倒了。”
那次之後,她察覺自己經不起震蕩,擔心無法繼續工作,起了辭職的念頭,在公司挽留下才轉爲兼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