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藥理事會提出上訴,要求讓負責操刀的黃明漢醫生接受最重刑罰,即吊銷行醫執照長達三年。他目前被令停牌一年半。(檔案照片)
醫理會認爲,兩名涉案醫生所面對的紀律處分嚴重不足,如果三司特別庭決定將負責抽脂程序的醫生黃明漢除牌,醫理會也不反對。至于從旁協助的另一名醫生朱秀春,醫理會則要求把她的刑罰加重至停牌長達兩年。
總裁抽脂喪命事件是本地最糟糕的醫生失職案之一,新加坡醫藥理事會認爲,兩名涉案醫生所面對的紀律處分嚴重不足,因此提出上訴,要求改讓負責操刀的醫生接受最重刑罰,即吊銷行醫執照長達三年。
如果三司特別庭決定將負責抽脂程序的醫生黃明漢(43歲)除牌,醫理會也不反對。至于從旁協助的另一名醫生朱秀春(55歲),醫理會則要求把她的刑罰加重至停牌長達兩年。
由醫理會委任的紀律審裁庭于去年12月裁定,黃明漢與朱秀春嚴重疏忽和違反專業操守,兩人分別被令吊銷行醫執照18個月和六個月。
醫理會認爲刑罰不足,黃明漢則覺得判刑過重,雙雙提出上訴,以大法官梅達順爲首的三司特別庭昨午審理此案。
負責抽脂醫生
沒受過麻醉訓練
案件發生在2009年12月30日,是本地首起抽脂喪命事故,死者爲楊忠禮太平星房地産投資信托管理(YTL Pacific Star)公司的前總裁王鴻治,終年44歲。
調查顯示,王鴻治當天在Reves診所,接受黃明漢爲他進行抽脂手術,朱秀春則在旁協助。黃明漢爲王鴻治注入分量過高的麻醉藥,導致王鴻治進入深度麻醉狀態,以致無法自行控制氣道。其實,黃明漢沒有接受過相關訓練,不具備注入相關麻醉藥的資格。
在抽脂過程中,黃明漢也因疏忽刺破王鴻治的腸。手術後,他與朱秀春都沒有妥當監察病人,甚至一度留下病人獨自在手術室內超過五分鍾。王鴻治就是在無人看顧的時候,出現氣道阻塞狀況,送院後身亡。
大法官:明知不可爲而爲
結果奪走一條人命
代表醫理會的方應發律師在上訴陳詞中指出,這是本地最糟糕的醫生失職案之一,兩名醫生目前所面對的判刑嚴重不足。兩人的行爲極爲可恥,若不給予嚴懲,將影響公衆對醫療專業的信心。
以黃明漢爲例,醫理會認爲,其嚴重疏忽行爲直接導致病人喪命,他必須接受醫藥注冊法令相關條文下的最重刑罰,即吊銷行醫執照長達三年。
當被大法官問及是否考慮把黃明漢除牌,撤銷他的行醫資格時,方應發律師表示,醫理會不反對這麽做。
黃明漢則通過代表律師請求三司爲他減刑,讓他吊牌半年就好。盡管沒有接受過相關訓練,律師聲稱,黃明漢是具備注入相關麻醉藥的所需知識,他並非故意鬧出人命。
不過,此話一出引來大法官的斥責,指黃明漢明知不可爲而爲,結果奪走一條人命,倘若他是故意這麽做,早就被控謀殺罪。三司聽了各方陳詞後,決定擇日下判。
2014年中,黃明漢和朱秀春在國家法院被控抵觸私人醫院與醫療診所法令,分別被判罰款2萬6000元和8000元,診所則被判罰款6萬元。王鴻治的遺産管理人也入禀高庭,向黃明漢、朱秀春及診所索賠,經上訴後,王鴻治家屬獲賠326萬元。(部分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