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並非有意除牌,就一定能夠成功或者順利除牌。
目前,就有兩家公司的除牌行動尚未完成。
第一家公司是力恒化纖科技(Li Heng Chemical Fibre),它的公衆持股比率今年1月已跌至低于10%,而新交所在5月初已批准它除牌,但收購者還未開始強制收購其余股權。
公司透露,百慕達公司法律規定,收購者必須先把股權轉入名下,才能行使權利強制收購其余股權。
收購者至今還未把股權轉入名下,也還未開始強制收購其余股權。
另一是公司余仁生(Eu Yan Sang),公衆持股率已跌至低于10%,股票在收購獻議截止後將停牌。
不過,收購者截至9月8日只掌控84.469%股權。收購獻議的截止日期已一再延後至9月27日的最後截止日期。
目前,還有余仁生的大股東(持股5%或更高)沒接受收購獻議,若大股東在最後截止日期沒接受獻議,收購者將無法取得權力強制收購其余股權,而仍未接受獻議的股東也將無權力要求收購者買下他們的持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