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愛如山,如果你做不到,就請你不要侮辱“父親”這個詞!
45歲男子因爲在八年多內,屢次侵犯當時只有12歲的繼女而被判七年半,被告強逼她對他進行口交,手淫,如若不從,就會被拳打腳踢。被法官怒斥“你算什麽男人和父親!”在萬事通看來,他就根本不能算是個人!
被告是現年一名45歲的華族男子,他現在被控五項罪狀。他從2006年至2014年間猥亵不滿16歲孩童罪,逼未成年口交,以及蓄意傷害傷人罪等被起訴。受害人就是,案發時只有12歲,今年已經23歲的被告的繼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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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案情的調查和披露,“狼父”在受害者三歲時和她的母親結婚,在受害者心裏被告一直是她的親生父親,一直到10來歲時才被告知對方並不是她的親生父親。
“狼父”在受害者讀小學時就開始暴露出自己的真實面目,剛開始他會時不時的擁抱,親吻以及隔著衣服撫摸受害者的私處和胸部。接著就開始越來越膽大,直接逼迫受害者給自己口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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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者讀中學時期,欲求不滿的“狼父”幾乎每隔一天,就會對小小受害者做出變態的行爲。直到受害者升入理工學院後,才稍顯好轉但是仍然會拉開受害者的衣物和內衣進行撫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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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更可笑的是,這些事情全家沒有一個人知道。真的是惡魔在身邊而不知,狡猾的“狼父”都是趁家人不在的時候,或者是與受害者獨處時犯案。並且警告以及威脅受害者,如果她說出來就會傷害受害者的母親以及兄弟姐妹。受害者因爲年紀小,害怕遭到報複而默默隱忍。之後“狼父”更是在沒辦法控制受害者時,便對她暴力相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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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2014年8月,20歲的受害者開始工作。同年的9月7日晚上因爲受害者遲回家,被“狼父”帶到電梯處要求替他手淫,遭到受害者的拒絕之後。開始對受害者進行“暴打”,所有的情緒在那一刻崩潰了。受害者哭著回家,最終揭發了狼父的罪行,在家人的幫助下在9月10日報警!
根據心理輔導報告顯示,女生已經被剝奪清白,身心受創嚴重,失眠並且害怕與被告見面。檢控方表示,“狼父”是有預謀犯案而且一次比一次嚴重,並且被告的重犯性很高,必須重罰!
“狼父”對自己的罪行供認不諱,但是他卻向法官求情說所有的錯誤都是因爲他得抑郁症和酗酒導致的,而且自己還有年邁的老母親需要照顧以及房貸還繳,懇請法官輕判。
通心粉們對這件案子怎麽看,這樣的“狼父”你們覺得法官應該相信他說的話,給予減輕他的刑罰嗎?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