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謀定價行爲對超市、餐館、酒店、濕巴刹攤位和小販攤等造成巨大影響。(檔案照)
(新加坡12日訊)新加坡13個鮮雞經銷商進行合謀定價和反競爭行爲長達7年,被競消委判處罰款近2700萬元(約8100萬令吉),是當局曆來在單一案例中給予的最罰款額。
《新明日報》報導,新加坡競爭與消費者委員會(簡稱競消委)今早召開記者會,宣布向13個鮮雞經銷商正式發出違規裁定提案,總罰款額爲2694萬8639元。
這13個鮮雞經銷商爲金雞家禽供應私人有限公司、華坤食品工業私人有限公司、Hy-fresh工業私人有限公司、其祥食品私人有限公司、利生集團私人有限公司、合興家禽工業私人有限公司、Prestige Fortune私人有限公司、黃愛家禽工業私人有限公司、建順美分銷私人有限公司、Sinmah家禽加工私人有限公司、卓泰山農場、通發工業私人有限公司以及Ban Hong家禽私人有限公司。
這13個鮮雞經銷商占新加坡市場供應的90%,年度營業額達超過5億元(約15億令吉)。
其中旗下有4家違規公司的利生集團罰款金額最高,達1139萬9041元(約3400萬令吉)。
在寬免計劃下,首位在競消委展開調查前向競消委提供關鍵證據的卡特爾成員(卡特爾∕Cartel指的是一種正式的串謀行爲,它能使一個競爭性市場變成一個壟斷市場,以擴大整體利益作爲主要目標),罰金可全數豁免。其中4家鮮雞經銷商目前已就寬免計劃提出申請。
通發工業私人有限公司作爲首名申請者,可獲最高全數的罰金豁免,其余3家則可獲得最高50%的罰款豁免。
至少7次合作
調高鮮雞價
13個鮮雞經銷商7年內至少7次合作調高鮮雞價格,每次的起價金額介于1公斤1角至3角。
法律、執法與消費者保護助理執行官李昭漢今早透露上述信息。
競消委2014年接獲通報後,對這13個鮮雞經銷商展開調查,發現涉案的鮮雞經銷商從2007年至2014年針對市場上的鮮雞價格進行商談,並協調起價幅度和時間點,承諾不向彼此進行價格競爭。
這對許多的分銷商和客戶,包括超市、餐館、酒店、濕巴刹攤位和小販攤造成巨大影響。
通報者可獲12萬元
據了解,通報者是其中一家鮮雞經銷商的前雇員,而通報者可獲高達12萬元(約36萬令吉)的賞金。
通報卡特爾違規公司可獲高達12萬元的賞金,通報者身份將保密。
競消委表示,任何人若獲悉卡特爾活動的相關信息可向當局舉報,有利的舉報消息包括違法的公司、違法的公司性質、任何顯示證據的文件或資料等。
在競消費委的獎勵計劃下,舉報資料若符合條件,舉報人可在競消委對該卡特爾做出違法裁決後獲取獎勵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