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被告在2013年9月27日到2014年11月29日間,未經批准在全島各地擅自封路主辦八場單速腳踏車比賽。法官認爲比賽在公路進行可能危害公衆安全,法庭的判刑須具有阻懾作用,因此判被告坐牢。
侯啓祥 報道
兩名男子擅自封路,一年多裏在全島各地非法主辦八場單速腳踏車比賽,昨天各被判坐牢七天和罰款5000元。
被告邱瑞彥(29歲,譯音)和祖基菲裏(39歲)日前各承認16項抵觸公路交通法令的罪名,法官昨天下判時指他們不只一次,而是八次無准證主辦比賽,藐視法律。
法官說,比賽是在公路進行,可能危害公衆安全。被告不顧其他公路使用者的安全,同時使比賽者和觀衆處于危險中。法庭的判刑須具有阻懾作用,被告必須判處坐牢。
被告向當局詢問沒獲答複仍照原定計劃辦賽
被告邱瑞彥案發時經營腳踏車店,另一名被告祖基菲裏在一家音響視聽公司擔任項目經理。兩人有相同愛好,喜歡騎無刹車器的單速腳踏車。他們決定主辦一個名爲“Holycrit”的單速腳踏車比賽。
邱瑞彥向當局詢問,當局沒有答複,他們還是照原定計劃主辦比賽。
兩人設計一個面簿頁面以推廣比賽,邀請公衆報名參加。邱瑞彥是主要組織者,祖基菲裏從旁協助。
參加者人數限制在32到33人,每人須支付10元報名費。全部報名費當作獎金發給冠軍。兩被告也找外國公司贊助運動衫和運動袋等,作爲首三名優勝者的獎品。
兩被告事先到比賽場地觀察交通情況,並策劃路線。祖基菲裏負責提供資料給參加者,例如,比賽道路、比賽規則和安全措施等。爲使比賽順利進行,比賽當天,他們擅自封路擋車。
兩被告是在2013年9月27日到2014年11月29日間未經批准推動“Holycrit”腳踏車賽,以及在沒有准證下舉行腳踏車賽。
比賽多數在晚上11時30分舉行,地點包括東陵福弄、義順7道的重型車輛停車場、樟宜商業園1道和加冷娛樂廣場停車場等。比賽吸引不少觀衆站在馬路旁觀看。
兩被告是在2014年11月29日晚上11時30分,在東陵福弄主辦腳踏車比賽,一名公衆開車經過,幾乎撞到比賽者,過後報警。
代表邱瑞彥的陳俊良律師求情說,被告熱衷于單速腳踏車,希望通過比賽提高人們對單速腳踏車的認識。他並非爲了牟利。
祖基菲裏的律師撒斯納登求情說,被告的用意是好的,希望讓腳踏車愛好者能互相交流和認識。他知道自己犯了錯,感到後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