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6日訊)男子酒後在行人道上騎腳車,搖搖晃晃失衡跌落馬路,迎面來的私人巴士閃避不及撞上他,導致他頭部重傷如今成“半頭人”,失去部分記憶和自理能力,需要戴人造頭骨住療養院。他的姐弟以代理人身份起訴私巴司機疏忽,要索賠超過70萬元(210萬令吉)。
清潔工納馬波士案、案發時在路旁的行人道上騎腳車,突然跌到馬路上被迎面而來的私巴撞上。(受訪者提供)
法官認爲男子酒後騎腳車東歪西倒自行跌倒被撞,與私巴司機無關,裁定司機無須爲這起意外負責,車險公司因此無須賠償。
這起意外于2013年1月13日下午3時32分左右發生,地點是古魯尼路(Cluny Road)往愛文士路(Evans Road)的路段,路旁是行人道。
起訴人是傷者納馬波士(59歲,清潔工)的姐姐伊利迦(62歲)和弟弟坍拉惹(49歲)。
根據兩個起訴人,傷者已喪失部分記憶和自理能力,他們身爲姐弟擔起他代理人的責任,代爲起訴私巴司機。
根據他們的索賠書,他們稱私巴司機在案發時快速駕駛,沒掌控好巴士,導致巴士撞上傷者,造成他的頭部受到重創,須住進加護病房。
雖然最終保住性命,但傷者失去記憶,不認得家人,也失去部分自理能力,車禍後就無法工作,只能住進療養院。
私巴司機在抗辯時表示他並沒超速駕駛,看到傷者突然失衡從行人道上跌落馬路,他立刻刹車也調轉車頭要閃避,但距離太近,他閃避不及才撞到傷者。
私巴司機的辯護律師楊金海在結案陳詞中揭露,根據傷者的送院記錄,他當時渾身酒味,顯示他在案發前曾喝酒,另外,醫院緊急部門的記錄也顯示醫生在他體內發現酒精。
律師也找出他長期酗酒,因酗酒而酒精中毒被送院治療的記錄,這都顯示他在案發前喝了酒,並在酒精影響下騎腳踏車,最終失衡跌落馬路不幸遭遇車禍。
法官同意楊金海律師的陳詞,認爲傷者自己疏忽失衡跌落馬路被撞,裁定私巴司機無須負責。
神經認知永久受損
男子車禍後頭部嚴重受創,雖保住性命但神經認知永久受損,失去認知能力也無法完全自理。
根據黃廷方醫院回複律師的詢問,男子在車禍中除了多處骨折外,頭部也嚴重受創,最初住進加護病房,也接受腦部手術,後來轉入普通病房,在接受康複治療後于2013年4月30日轉到療養院休養。
不過,他的神經認知永久受損康複無望,已無法再工作。他在腦部受創後,失去一些自理能力,如不會自己沖涼、上洗手間、購物、持家和理財等。此外,他也患有癫痫,最後他在2013年6月接受了頭顱重造手術,戴上了人造頭骨遮住他失去的半邊頭骨。
求助申請津貼
姐姐透露,弟弟認不出家人,情緒也不穩定,有時會亂發脾氣。
傷者的姐姐伊利迦說,弟弟出事後在醫院住了三個月,須接受頭皮移植手術。當時她和孩子們看見弟弟切除頭皮後的模樣,相當難接受。
她每周都會去探望弟弟,但弟弟經常認不出她是誰,還會出現尿失禁,情緒也很不穩定,有時會崩潰哭泣或發脾氣亂丟東西。
她說,車禍後弟弟獲保險賠償共12萬元左右,用來償還他早前住院的費用,以及目前療養院每月700多元(2100令吉)賬單。
“他之前沒有什麽積蓄,如今車險公司不會賠償,如果這筆錢也用光,我就只好向社工求助申請津貼。”
弟弟坍拉惹也說,哥哥沒有結婚,之前是和親戚同住,他早知哥哥有喝酒的習慣,曾勸他注意健康,不料會發生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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