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偉強 報道
一名22歲新加坡公民沒有持合格出國准證卻在海外居留超過四年,也沒有依法按時入伍。他一再抵觸國民服役征召法令,昨天在國家法院認罪後判監六周。
被告是1994年5月3日出生的傑卡邁勒·沙阿(Jay Kamal Shah),父母親分別是印度和新加坡公民。被告在1998年8月登記爲新加坡公民,但長時間在印度接受教育。
被告面對三項抵觸國民服役征召法令罪狀,控方以兩項提控他,余項交給法官考慮。
第一項控狀指被告在2010年11月3日至2014年12月8日,共四年一個月又六天,沒有持合格出國准證(Exit Permit)卻待在國外,因此被判入獄六周。
此外,他沒有遵守入伍通知,于2015年3月3日起履行國民服役義務,直至隔月28日才回國,這項控狀被判入獄一周。
上述兩項刑罰同時執行。
根據法庭文件,被告的母親曾表示有意爲兒子申請緩役,以待他在21歲時宣誓放棄新加坡公民權。緩役申請在2008年不被批准後,由于被告繼續留在國外,警方因此發出緊急公報,並把他列入黑名單。
被告直至2014年12月9日才回國,隔天到中央人力局進行身體檢查,被鑒定爲“B1級”的軍務等級。
國防部在2015年1月9日把入伍通知郵寄至印度,通知被告須在同年3月3日入伍,但被告沒有按時入伍。被告的母親還通知中央人力局,兒子在完成學業後才回國服役,幾天後又電郵說她有意放棄兒子的公民權。警方之後再發出緊急公報,並把被告列入黑名單,被告才在4月28日回國。
據了解,被告昨天被判刑時,已是一名全職服役人員。他去年10月3日在達到21歲時,也已宣誓繼續保留公民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