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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基金報記者:吳羽
日前,裁判文書網公布了一起刑事案件判決結果,原招商銀行昆明分行金融客戶五部總經理徐瑞麗因犯受賄罪、窩藏罪,被判處兩年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人民幣四十萬元,供在案犯罪所用的一處房産依法予以沒收。
這並不是一起簡單的刑事案件,而是震動市場的雲南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以下簡稱“雲南農信聯社”)腐敗窩案的余波。本案主人公徐瑞麗,正是原雲南農信聯社黨委書記蔣兆崗的妻子。
綜合兩者案件,可基本了解以下情況:以蔣兆崗爲主,徐瑞麗和蔣的情婦龔某協同參與。
1.蔣兆崗2003年至2016年間,蔣兆崗在擔任雲南財經大學副校長、雲南省政府副秘書長、雲南農信聯社黨委書記等職務期間,受賄2709.71萬元。
2.徐瑞麗爲招行幹部,2013年至2015年期間,利用其丈夫蔣兆崗擔任雲南農信聯社黨委書記的職務便利,夥同丈夫或者獨自收受賄賂。
3.蔣兆崗因涉嫌犯罪被通緝後,徐瑞麗協助丈夫躲藏21天,隨後被抓獲。 4.這兩人的愛情中,還有一個情婦。蔣兆崗2010年初與龔某迅速發展爲情人關系,徐默許該人的存在。而在案發前,蔣兆崗已指使情婦龔某帶著他們的兒子前往新加坡生活。
濫用職權
受賄超2700萬
首先我們來看看蔣兆崗的案子:
蔣兆崗,曾任西南林業大學黨委副書記、校長(正廳級)。1964年9月出生在雲南省元江縣一個普通的工人家庭,他和弟弟分別是元江縣1982年和1986年高考文科狀元。
1986年7月,蔣兆崗從雲南財貿學院(現雲南財經大學)畢業並留校工作。2001年8月,因工作成績突出,年僅36歲的他走上了副廳級領導崗位。
2008年8月,他被選調到雲南省政府擔任副秘書長,對口服務時任副省長曹建方及其所分管、聯系、服務的部門、企業、事業單位和相關工作。
從2008年到2012年的4年裏,他感受到了權力帶來的巨大誘惑,走上了權力巅峰、獲得巨大滿足感的同時,心態也漸漸失衡,思想開始有了變化。
央視曾對追捕其過程進行了報道:
去年4月披露的判決書,公布了蔣兆崗案件的細節。
一、受賄2700余萬元
2003年至2016年間,蔣兆崗在擔任雲南財經大學副校長、雲南省政府副秘書長、雲南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黨委書記、西南林業大學黨委副書記、校長等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便利或本人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在辦理貸款、企業融資、承攬工程項目、購買辦公樓、幹部提拔調整等方面爲他人提供幫助、謀求利益,收受或索取他人巨額財物,並通過其妻子徐某、情婦龔某和龔某的母親黃某收受或索取他人巨額財物,折合人民幣共計2709.2475萬元。
其中,收受賄賂人民幣941.6萬元;新加坡元28.85萬元,折合人民幣129.0468萬元;4.5萬美元,折合人民幣28.9252萬元;1萬歐元,折合人民幣7.5531萬元;12.5萬港幣,折合人民幣9.8997萬元;黃金1500克,價值人民幣38.533萬元;“寶馬”轎車一輛,價值人民幣29.7075萬元;收受新加坡房産一套,價值332.130796萬新加坡元,折合人民幣1523.9822萬元。
二、濫用職權
2013年至2016年間,被告人蔣兆崗在擔任雲南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黨委書記期間,違反有關政策、法律規定,在曲靖市農某社審批獲得立項和投資批複的情況下,擅自決定由曲靖市農信社黨委書記、理事長李某8與雲南皓誠世紀實業有限公司闫某簽訂《雲南省聯社科技中心災害備份中心暨曲靖市聯社綜合業務樓定向開發購買合同》,並于2013年9月至2016年1月27日期間,指使曲靖市農某社向雲南皓誠世紀實業有限公司先後三次共支付購房“定金”人民幣1.1億元和農民工工資人民幣0.37億元。
該項目于2015年7月停工至今,項目用地已被申請司法強制執行,造成曲靖市聯社共計人民幣1.47億元的直接經濟損失。
妻子:招行幹部
一同受賄,協助丈夫逃亡徐瑞麗,女,1968年10月17日生,漢族,大學文化,曾擔任中國招商銀行昆明分行金融客戶五部總經理,戶籍地雲南省昆明市五華區,住昆明市五華區。
作爲蔣兆崗的妻子,徐瑞麗利用的職務便利,也共同受賄。此外,徐瑞麗不僅長期默許丈夫情婦的存在,甚至在丈夫被通緝後還協助其逃亡,最終被被抓獲。原審判決認定徐瑞麗罪行如下:
(一)受賄罪
徐瑞麗自2013年至2015年期間,利用其丈夫擔任雲南省農村信用聯合社黨委書記的職務便利,爲他人在貸款、承攬工程項目、房地産銷售及個人職務晉升、崗位調整等方面提供幫助,夥同蔣某向闫某經營的公司索要人民幣90萬元。
徐瑞麗單獨收受闫泰丞公司人員馬某送給的1萬歐元;接受昆明農村信用聯社職員姜某送給的人民幣5.5萬元;接受雲南信用聯社系統的李某2送給的人民幣5萬元。徐瑞麗單獨收受的賄賂款,事後均告知其丈夫蔣某。
(二)窩藏罪
2018年5月11日晚,被告人徐瑞麗獲悉其丈夫蔣某被通緝後,駕駛雲A×××××紅色雷克薩斯轎車從昆明市五華區雲南財經大學康園小區6—3車庫,將蔣某送至昆明市盤龍區城市之光小區A310公寓躲藏,並先後于同月21日淩晨、26日晚上到該公寓給蔣某送現金、收音機、食物等財物。同月30日7時許,被告人徐瑞麗在雲南財經大學康園小區被抓獲。
夫妻雙雙進牢房
2019年3月20日,雲南省臨滄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被告人蔣兆崗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百萬元;犯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百萬元。
而徐瑞麗受賄、窩藏、包庇二審刑事裁定書則表明,徐瑞麗被判決有期徒刑二年零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四十萬元(限判決生效後一個月內繳納)。供在案犯罪所用的昆明市盤龍區“城市之光”A幢310號房産,依法予以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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