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本地男子在沒有旅行社執照情況下從事旅遊代理工作。該男子及涉案的本地旅行社山河旅遊,在旅遊代理商法令下面對多項控狀,前天分別被判罰款3萬1500元及2萬5500元。
新加坡旅遊局文告指出,這名男子名叫杜春生(Too Chon Seng,譯音),他被指從2010年起通過自家公司,在未經合法注冊的情況下,爲合法注冊的山河旅遊(Travel GSH)公司代理旅遊業務。
調查顯示,杜春生是在山河旅遊知情的情況下,承擔舉辦旅行團、安排旅行車及機票的工作,並與他們分享利潤。
旅遊局強調,當局嚴厲對待沒有營業執照的旅行社,並會毫不猶豫采取制裁行動以保護消費者的利益,捍衛新加坡旅遊業的信譽。
根據法令,任何人無照經營旅行業務,一旦罪名成立,將面對最高1萬元罰款,或坐牢最長兩年,或兩者兼施。
旅遊局提醒公衆到旅遊局官方網站https://trust.yoursingapore.com,查看最新的合法旅行社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