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裏糾紛仲裁庭去年10月投入運作後,社區調解中心的26名資深調解員,已成功調解約五成從鄰裏糾紛仲裁庭轉介過來的個案。
律政部兼財政部高級政務部長英蘭妮前晚在社區調解中心年度委任儀式和答謝晚宴上透露這個數據。
她指出,鄰裏糾紛仲裁庭所轉介的個案性質棘手,而這26名資深調解員以耐心與堅韌不拔的毅力,引導敵對的涉案人和平解決糾紛。
英蘭妮說,社區調解中心也和國家法院的社區司法與仲裁處緊密合作,檢討工作流程,並在必要時改進以提高服務效率。
她舉例,社區調解中心今年7月通過視像會議進行審前會議,當涉案人無法在社區調解中心達致協議,鄰裏糾紛仲裁庭的法官可通過視像會議,在調解結束後馬上就案件提出進一步指示,等待時間從三天縮短至一小時。
社區調解中心1998年設立,至今已調解超過8000宗個案,曆年來調解成功率維持在七成五左右。英蘭妮說,爲了幫助調解員處理越趨複雜的案件,中心鼓勵調解員在終身學習的旅途上提升技能。
自2013年起,社區調解中心會贊助八成的學費,讓符合資格的調解員參加糾紛調解相關課程,今年有五名調解員獲贊助參加了淡馬錫理工學院提供的社區調解員法律文憑課程,使獲贊助的總人數增加至15人。
31調解員獲委任狀與獎狀
共有31名調解員從英蘭妮手中接過委任狀和獎狀,當中包括58歲的優秀新人獎得主李小蘭。經營管理顧問公司的她在三年前當上調解員,她不僅是特許工程師和審計師,也曾學習催眠療法。
李小蘭說,涉及糾紛的雙方必須有正確的心態,大家都得做出一定的妥協以解決爭端,再來就是在調解過程中聆聽對方,之後再說出自己的想法。
“在我過去的人生中,我只和某些群體有交集,但調解員這個身份讓我有機會認識不同階層和性格的人,我也看到了一般人不常表現出來的一面。”
傅永民(72歲)去年開始負責處理鄰裏糾紛仲裁庭轉介的個案。他擁有18年調解資曆,是社區調解中心的主調解員(Master Mediator)。
他認爲,除非萬不得已,鄰裏糾紛仲裁庭是解決糾紛的最後手段。“鄰裏糾紛仲裁庭的法官會公平裁決糾紛,這也表示其中一方會贏,另一方會輸,輸的一方心裏會有芥蒂。而社區調解中心可以協助雙方友好協商,他們可以決定如何解決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