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涉嫌在公路橫行霸道,開車緊跟一輛電單車,被指隨意切換車道和刹車,故意撞電單車,最終導致兩車相撞,電單車騎士和乘客受傷後,他涉嫌逃離現場。
事件發生在今年6月15日,涉案司機從裕廊鎮大會堂路跟到亞逸拉惹高速公路,靠近金文泰路出口的路段,整個過程曆時20分鍾。有人拍下視頻上載到面簿上,引起網民熱議。該名司機過後被捕,昨天被控上國家法院,面對10項控狀。
被告何龍成(63歲)面控後,法官案展下月14日過堂。據知,被告是退休者,當時駕駛一輛豐田Camry汽車。
根據控狀,案發時,電單車騎士法茲裏(29歲)載著未婚妻西蒂(27歲)。上午11時10分,被告涉嫌在朝亞逸拉惹高速公路的裕廊鎮大會堂路緊跟電單車後面,隨意切換車道。
汽車駛近通往亞逸拉惹高速公路的支路,被告涉嫌魯莽駕駛,突然駛入右邊車道,逼近電單車,迫使法茲裏將電單車駛入左邊車道。
11時20分,在朝市區方向的亞逸拉惹高速公路,被告涉嫌駛入路肩,頻頻刹車,導致跟在後面的電單車險些撞到汽車。
之後,被告被指突然切入電單車的車道,以致汽車和電單車擦撞,法茲裏差點跌倒。被告也涉嫌將車子駛近電單車,與電單車並排而行,幾乎撞到電單車。
後來,在靠近金文泰出口處,被告被指故意撞電單車,導致法茲裏和西蒂受傷。當時是11時30分。
被告涉嫌在車禍發生後逃離現場,沒下車援助法茲裏和西蒂,也未在車禍發生後24個小時內報警。
被告面對的控狀,包括魯莽駕駛、行爲魯莽危害他人安全、未謹慎駕駛、車禍發生後沒停車及未伸出援手等。其中魯莽駕駛和行爲魯莽危害他人安全的刑罰最重,都是坐牢最長一年,罰款最多5000元或兩者兼施。(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