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據《聯合早報》報道稱,新加坡《防止網絡假信息和網絡操縱法令》(POFMA,以下簡稱爲“法令”)已正式生效。法令規定,不願遵守法令指示的網絡平台將面臨100萬新加坡元(約合500萬元人民幣)的罰款。惡意散播假信息,企圖損害新加坡公共利益的個人可被判坐牢長達10年,罰款最高10萬新加坡元(約合50萬元人民幣)。
據新華社此前報道,新加坡國會于今年5月8日晚通過《防止網絡假信息和網絡操縱法令》,使政府有權要求個人或網絡平台更正或撤下對公共利益造成負面影響的假新聞。
法令顯示,內閣部長有評斷信息真假,然後發布指示要求更正或撤下信息的絕對權力。當事方若對指示有異議,可提出上訴。另外,未能說服內閣部長撤銷指示的當事方若要繼續上訴,須向高庭申請原訴傳票,費用爲200元。高庭最快可在當事方挑戰部長後九個工作日內聆訊,聆訊首三日不收費。
此外,部長在發布指示時,須注明有關網絡內容爲什麽是虛假的,讓民衆知道決策的原因。附屬法例也明確區隔約束個人與網絡平台的不同條文,避免混淆。
根據法令,作爲中介的網絡平台須遵守一套行事准則,包括加強數碼廣告的透明度。不願遵守法令指示的網絡平台將面臨100萬新加坡元(約合500萬元人民幣)的罰款。惡意散播假信息,企圖損害新加坡公共利益的個人可被判坐牢長達10年,罰款最高10萬新加坡元(約合50萬元人民幣)。
值得關注的是,在該法令生效初期,谷歌、臉書、推特、百度、騰訊等科技中介公司都會有短暫的豁免期以落實必要的措施,百度和谷歌旗下的搜尋引擎則另獲得一項永久免責權:無須負責將更正通知傳達給所有接觸到虛假網絡內容的本地用戶,也不必爲本地用戶搜尋到相似內容負責。
“政府將同科技公司合作制定相關行業守則,包括要求網絡平台進行身份驗證,防止人們濫用賬號,確保優先呈現可信內容。”新加坡通訊及新聞部長易華仁此前在國會表示,新法案將提供一套精確措施,應對網絡時代的假消息。“打擊假消息不能單靠執法,教育也是重要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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