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以被告對可待因上瘾,要求法官讓被告接受強制性治療。法官在控方無異議下,要控方提呈報告,看被告是否適合接受強制性治療,案展明年1月13日下判。
少婦無“可待因”不歡,爲了取得含可待因的咳嗽藥水,竟冒用他人身份到綜合診療所登記挂號看醫生騙咳嗽藥水。
被告薛依琳(32歲)昨天承認21項欺騙罪,律師以她對可待因(Codeine)上瘾,要求法官讓被告接受強制性治療。
法官在控方無異議情況下,要控方提呈報告,看被告是否適合接受強制性治療,案展明年1月13日下判。
被告曾于2009年到2011年在一家保健公司當客戶經理,案發時無業。她擁有客戶的資料,包括身份證號碼和聯絡號碼等,她在離職後繼續保留這些資料。
被告于2014年開始到住家附近診所看醫生拿咳嗽藥水,幾乎每天都去,以致診所不給她藥水。被告另尋途徑,想起自己保留的一些客戶資料,決定冒用他們的身份到綜合診療所看醫生拿藥水。
被告以他們的名字向綜合診療所預約看醫生,包括裕廊綜合診療所和武吉巴督綜合診療所。她起初拿了藥水後會付款,後來幹脆不付款,拿了藥水後離開。
被告在2014年4月到去年3月間,21次冒用他人身份到綜合診療所看醫生,她有幾次隔一兩天便去看醫生。她在這段期間騙取總值500多元的藥水。被告已在事後償還該筆款項。
拿了藥水後沒付錢離開 用相同手機號碼引懷疑
由于預約者使用同一個手機號碼,但名字不同,加上被告沒付錢便離開,結果引起懷疑,負責管理綜合診療所的國立健保集團于去年3月16日報警。
被告的律師陳俊良求情說,被告對可待因上瘾,一天不服用含可待因的咳嗽藥水,便感覺不舒服。爲了止瘾,她到全島各地的診所看醫生。
被告每次花至少40元看家庭醫生拿咳嗽藥水,一個月至少600元,加重家庭的經濟負擔。她的丈夫收入不高,兩人育有一個五歲女兒。雖然她擁有化學工程學位,卻找不到工作。
律師指出,被告早在2013年6月便對可待因上瘾。她在2014年11月曾因偷竊等罪被判兩年緩刑監視。她所犯的這些罪行都與咳嗽藥水有關。
被告目前所犯的21項控狀,最後一項是在緩監期間犯下,顯然緩監不能有效解決被告的問題。律師說,除了對可待因上瘾,被告也曾患産後抑郁症,與其把她關在監獄,不如讓她接受強制性治療。(部分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