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與新加坡自由貿易協定升級議定書已于10月16日生效,海關總署也發布了2019年第155號公告,自2019年11月1日起,中國—新加坡原産地電子信息交換系統正式運行,這標志著原産地電子聯網再添新成員,11月1日起,中國新加坡正式實施原産地電子聯網核查!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155號(關于中國新加坡原産地電子信息聯網有關事宜的公告)
爲進一步便利自由貿易協定項下貨物的合規通關,自2019年11月1日(含當日,下同)起,“中國—新加坡原産地電子信息交換系統”正式運行,實時傳輸《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國政府自由貿易協定》(以下簡稱《中新自貿協定》)原産地證書電子數據、《中國—東盟全面經濟合作框架協議》(以下簡稱《中國東盟框架協議》)項下新加坡簽發原産地證書和流動證明電子數據,以及經新加坡中轉的未再加工證明電子數據。現就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進口申報
進口貨物收貨人或者其代理人(以下簡稱進口人)在貨物進口時申請享受《中新自貿協定》或者《中國東盟框架協議》協定稅率的,應按照海關總署公告2016年第51號(以下簡稱第51號公告)和海關總署公告2017年第67號(以下簡稱第67號公告)的有關規定,在填制《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口貨物報關單》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境貨物備案清單》時,在“隨附單證欄”的“隨附單證代碼欄”填寫“Y”,在“隨附單證編號欄”對應填寫“〈11〉原産地證書編號”或“〈02〉原産地證書編號”,在“單證對應關系表”中填寫報關單上的申報商品項與原産地證書上的商品項之間的對應關系,無需填報原産地證據文件電子數據和直接運輸規則承諾事項,也無需以電子方式上傳原産地證據文件。
對于系統提示不存在原産地證書電子信息的,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期間,進口人可按照第67號公告的規定,通過“優惠貿易協定原産地要素申報系統”錄入原産地證書電子信息和直接運輸規則承諾事項,並以電子方式上傳原産地證據文件。自2020年5月1日起,進口人應按照現行規定辦理相應稅款擔保手續。
進口人持有經新加坡中轉的未再加工證明,可以在進口申報時在相關進口報關單備注欄填寫“未再加工證明”字樣及其編號(例如:未再加工證明CNM20190900001)。
二、出口申報
出口貨物發貨人或其代理人(以下簡稱出口人)應按照第51號公告的有關規定,在填制《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出口貨物報關單》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出境貨物備案清單》(以下統稱出口報關單)時,在“隨附單證欄”的“隨附單證代碼欄”填寫“Y”,在“隨附單證編號欄”填寫“〈11〉原産地證書編號”或“〈02〉原産地證書編號”,在“單證對應關系表”中填寫報關單上的申報商品項與原産地證書上的商品項之間的對應關系。
對于系統不存在原産地證書電子信息的,或者在貨物出口時,出口人未按照第51號公告要求填制貨物原産地信息的,或者貨物出口後因原産地證書信息發生變化而需要修改出口報關單的,出口人應向海關申請辦理報關單修改手續,補充原産地信息。
特此公告。
海關總署
2019年10月14日
還有哪些國家/地區已經啓用了原産地電子信息聯網?目前,在我國已實施的18個優惠貿易安排中,已建成並上線運行的原産地電子聯網系統,傳輸各《協定》項下原産地電子數據。分別是:
1. 香港澳門CEPA原産地證書聯網核查系統
2. 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原産地電子信息交換系統
3. 中國瑞士原産地聲明數據交換系統
4. 中國韓國原産地電子數據交換系統及亞太貿易協定項下中韓原産地電子數據交換系統
5. 中國新西蘭原産地電子信息交換系統
6. 中國巴基斯坦原産地電子信息交換系統
7. 經香港/澳門中轉貨物原産地管理系統中轉確認書簽發子系統
8、2019年1月1日起,中國-智利原産地電子信息交換系統正式運行,實時傳輸《協定》項下原産地證書電子數據。
9、2019年11月1日起,中國-新加坡原産地電子信息交換系統正式運行,實時傳輸《協定》項下原産地證書電子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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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副總理韓正與新加坡副總理王瑞傑在中國—新加坡雙邊合作機制會議上共同宣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新加坡共和國政府關于升級<自由貿易協定>的議定書》(以下簡稱《升級議定書》)于2019年10月16日生效。
《升級議定書》對原中新自由貿易協定原産地規則、海關程序與貿易便利化、貿易救濟、服務貿易、投資、經濟合作等6個領域進行了升級,並新增了電子商務、競爭政策和環境等3個領域。雙方商定,《升級議定書》涉及的原産地規則調整將于2020年1月1日起實施。
升級中新自貿協定,是落實兩國元首重要共識,豐富和充實兩國與時俱進的全方位合作夥伴關系的重要舉措。兩國在互利共贏的基礎上,在廣泛領域達成高水平自貿協定,樹立了規模差異巨大的國家間開展互利合作的典範,在兩國經貿發展史上具有裏程碑意義。《升級議定書》生效後,將有助于推動雙邊經貿關系取得更大發展,不斷增進兩國企業和人民的福祉。
2018年,中新經貿合作呈現良好發展勢頭,中國繼續是新加坡第一大貿易夥伴、第一大出口市場和第一大進口來源國。按中方統計,去年兩國雙邊貨物貿易額爲828.8億美元,同比增長4.6%。其中,中國出口491.7億美元,增長9.2%;進口337.1億美元,下降1.6%。
在雙向投資方面,新加坡對華投資項目998個,增長41.4%;實際投資額達52.1億美元,增長9.4%,新加坡繼續爲中國第一大新增外資來源國。中國對新加坡非金融類直接投資35.5億美元,增長11%,新加坡成爲中國第二大新增對外投資目的國。
溫馨提示:
貨物出口至與中國原産地電子聯網的國家或地區均需要在報關之前辦理原産地證。如果報關時沒有提供原産地證號,將會影響貨物清關或無法享受關稅優惠。請務必做到真實合規填制,以享受優惠稅率。來源:關務小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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