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提呈“關系圖”,說明楊家偉在本地最大起洗黑錢案中所扮演的角色,結果楊家偉抗議,指此圖對他是“不公平的陳述”,因爲它把他放在中央,讓他感覺“自己是主謀”。
他說,易有志把劉特佐、陳金隆和阿末巴達維介紹給他,但他不單單只介紹這三人給信托和受托公司Amicorp。
Amicorp有權去批准或否決任何交易,他無權去影響或幹預Amicorp與三人的直接關系。
被告甚至抗議劉特佐的字體被放大到跟他一樣大,說這樣的呈現方式對他也是不公平,因爲他只是在做自己的工作。
他說,劉特佐是億萬富翁,當時並無負面新聞。當劉特佐通過阿末巴達維介紹Aabar給他,他就抓住交易機會,而那些都是有誠信和合法的交易。
去年起,醜聞一一浮現後,一切責任就推給他,對他很不公平。
當律師問他,圖表該加入誰時?被告即刻說:易有志!
被告指出,早在易有志在蘇格蘭皇家顧資私人銀行(RBS Coutts)任職時,劉特佐就是他的客戶。易有志是銀行家,加入瑞意銀行後,把劉特佐介紹給了他。
“我沒有指示任何交易,但圖表把我弄到像是聯系者,好像我是擁有法律關系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