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交局指出,此舉是爲了方便人們使用個人代步工具前往地鐵站和巴士站,進而鼓勵更多人使用公共交通。這項試驗計劃將爲期六個月。
從下月1日起,乘客全天任何時段都可把折疊式腳踏車和其他個人代步工具帶上地鐵和巴士。不過使用者必須遵循一系列條規和准則,以免對其他乘客造成不便。
這包括在地鐵/輕軌站、巴士轉換站/終站及地鐵和巴士上,任何時候都必須確保折疊式腳踏車和個人代步工具保持在折疊狀態,折起後的長度不可超出120公分、不高于70公分,寬度則最多40公分。
這比現有允許的尺寸來得寬松,目前當局規定折起後的腳踏車長度不可超過114公分,高度和寬度則分別不超過64公分和36公分。
目前這類腳踏車只限于非繁忙時段即平日上午9時30分至下午4時,以及晚上8時之後才可帶上車,其他代步工具如電動滑板車等則不允許帶上地鐵和巴士。
陸路交通管理局昨天發文告宣布,從12月1日起,與地鐵和巴士經營者展開爲期六個月的試驗,允許折疊式腳踏車和其他個人代步工具全天帶上地鐵和巴士。
陸交局指出,此舉是爲了方便人們使用個人代步工具前往地鐵站和巴士站,進而鼓勵更多人使用公共交通。
當局規定,在試驗期間,電動的個人代步工具必須關機才能帶上地鐵和巴士。若車輪肮髒或濕了,應該蓋起來,凸出來的部件如手柄和踏板也不應外露,以免傷及他人或損壞其他設施。
每輛巴士同個時候只允許一輛折疊式腳踏車或個人代步工具上車,雙層巴士頂層或樓梯口則不允許擺放這些器材。如果地鐵或巴士過于擁擠,攜帶折疊式腳踏車或其他個人代步工具的乘客應等下一趟車。
違例者可罰款500元
此外,在地鐵/輕軌站及巴士轉換站/終站範圍內,也不應該騎行。使用者也應確保器材不會阻礙車門和走道,最好是從列車第一個或最後一個車廂上車。
在試驗期間,如果地鐵站人員和巴士車長發現乘客所攜帶的代步器材尺寸不符合規格,將不會允許他們把器材帶上車。屢勸不聽者,可罰款500元。
陸交局將與業者合作展開教育宣導工作,在全島地鐵站和巴士轉換站張貼海報,提醒乘客有關的條規和准則。
滑板車愛好者組織“Big Wheel Scooters Singapore”會長許得量受訪時指出,代步器材尺寸要求放寬後,相信大部分器材都能符合要求。
他說:“對騎腳踏車者來說,這當然是好消息,但對其他乘客或許未必如此,特別是繁忙時段列車已經很擁擠了。”
此外,他也希望當局能放寬一輛巴士同個時候只允許一個代步器材上車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