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平均每年6000起離婚案件,外國人的離婚率上升!
大家都知道,在新加坡離婚並不容易……那麽新加坡的離婚率高嗎?大家都是因爲什麽離婚的呢?
新加坡人的離婚率逐年遞減
根據新加坡家事司法法院首次公布的涉及國籍的離婚申請數據顯示,涉及新加坡籍夫婦的離婚率有下跌趨勢,夫妻都是新加坡公民的離婚申請,從2011年占總數的67%,降至2016年的59%,並且從2016年起,一直維持在59%。
但是外國人離婚率升高
過去8年,新加坡家事司法法院接獲的離婚申請中,而至少一方是非公民(永久居民或外國人)的申請則上升。而至少一方是非公民的申請,則從2011年的33%,增至2016年的41%,過後一直維持在41%。
目前,新加坡家事司法法院每年平均接獲6000起離婚申請。別看6000的數字並沒有很驚人,但是現在新加坡的離婚案已日趨國際化和複雜,跨越不同司法權限和法律的選擇,一些還涉及國際遷移、國際代孕、婚姻和離婚是否有效等複雜情況。
比如一起離婚案的複雜程度就令人瞠目結舌,共提呈了275份宣誓書,用了3萬8946頁紙,涉及57個傳票、17個主簿的上訴,以及三次調解、16次涉及離婚附屬事項(包括婚姻資産分配、子女的撫養權、生活費等)的會議,以及長達35天的AM審訊。
但是對于大多數走到離婚這步的夫妻來說,他們只想趕緊“解脫”,並不想面對如此複雜的手續!因此,越來越多的離婚夫妻選擇以“簡化方式”來處理結婚申請。
選擇簡化方式離婚的夫妻,從2015年的24%,增至2018年的55%。
但是在新加坡離婚有多難?
都知道在新加坡離婚很難!但是具體有多難,今天就帶大家看看:
在新加坡,法律只接受五種離婚情況:
根據《婦女憲章》第95節條文,提出離婚的一方(即訴方)須以下列五種情況的任何一種作爲離婚理由,證明“婚姻已破裂,並到了無法挽回的地步”。
這五種情況是:一、辯方有通奸行爲;二、辯方行爲不合理;三、訴方遭辯方遺棄不少于兩年;四、雙方分居至少三年,且辯方也同意離婚;五、雙方分居至少四年。
你們怎麽看待新加坡外國人離婚率升高的呢?